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文章

专家观点:劳动关系存续期职工可依法维权

0

微信

  职工花两年时间退工工作组也有责任

  劳动法专家何永强认为,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后未及时退工,责任在于企业。因此,在未及时退工这个问题上,企业首先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论是企业法人代表,还是其他出资人)。其次,2013年,企业法人代表被刑拘,而商场因为消防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需要停业清场。此时,原本简单的劳动合同两个主体之间关系因第三方(工作组)的介入而变得复杂。工作组可能没有从劳动关系方面去考虑各方权利义务,因此,在仅仅“发给职工每人三个月清场期间工资”之后就草草结束此事,既没有顾及到职工之后的权利,也没有提醒企业应尽的义务。因此,未能及时办理退工手续,而之后又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办理,工作组也应为当时的疏忽大意承担一定的责任。

  劳动关系存续期职工可依法维权

  何永强认为,在合法权利受到侵害之时,职工可以及时向专业法律部门进行咨询。不要盲目信访与上访,否则有可能产生因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而虽有诉权,但得不到支持的结果。本案中,企业仍然依法存在。法人代表曾对部分职工做出留用的书面说明,也没明确与另外几名普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可以认为双方劳动关系依然存续,直到2015年退工。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在规定的仲裁时效内,职工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老板入狱企业应处理员工安置问题

  何永强说,如果作为企业法人代表的老板入狱,企业作为独立法人还是应正常运转。如果无法正常运作的,企业在考虑提前解散或破产清算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而不能不顾不问。

  何永强强调说,即便是《公司法》,也有相关保护职工权益的内容。如该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免责申明:本站所有资料均来自于网络,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对您的版权或者利益造成损害,请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我们将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