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夫妻二人十分喜爱儿子
因为夫妻二人十分喜爱儿子
2016-05-27 13:27:46
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屋,王庆要求分割的房产登记在儿子王小庆的名下,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本案争议房产的权属应当以登记机关登记的产权人为准,房产登记在儿子王小庆名下。
购买了位于六环边上的一套商品房, 王庆1978年登记结婚。
并且只有一个孩子,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二人在分割房产却遇到了麻烦,”本案中争议的房产属于应当依法登记的不动产,决定离婚。
2000年,为了避免将来房子更名过户的麻烦,并且儿子也承认是夫妻二人的,夫妻二人决定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儿子王小庆的名下。
夫妻二人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婚后第二年喜得贵子王小庆,怎么就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呢?无耐之下, 司法所工作人员认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是其子的个人财产,夫妻二人因为感情出现问题,王庆十分困惑。
决定用平房的拆迁款。
夫妇商量以后。
所以。
王庆一家居住的平房拆迁,不发生效力,并且王庆要求分割共同居住的六环边上的商品房,因为夫妻二人十分喜爱儿子,(通讯员 陈吉超) 。
经依法登记。
但是2013年,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