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群众呼声解社会矛盾河南让民告官能见官
庭审现场
人民网信阳3月7日电(张毅力)因对棚改拆迁补偿不满意,信阳羊山新区群众关某学(化名)等6名原告将信阳市政府诉诸法庭。3月7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河南高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相关规定,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开庭审理此案,信阳市常务副市长王新会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
信阳市人民政府为了加快羊山新区城市建设,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自2017年起对6原告在内的信阳市羊山新区羊山街道棚户区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因原告与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确定的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被告于2018年7月分别向6名原告送达《信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原告方认为信阳市政府的征收补偿行为程序违法、补偿标准不合理,对该征收补偿决定不服,遂于今年1月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信阳市政府接到应诉通知后,指派常务副市长王新会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庭审中,原被告围绕该案行政征收补偿行为的合法性、补偿程序的合法性、补偿标准的合理性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此案当庭没有宣判。
这起普通案件广受关注,是因为与以往民告官不见官不同,这次坐在被告席的是政府主要负责人。
信阳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出庭应诉
据了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2015年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的明确要求,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消除行政相对人“告官不见官”的不满情绪,有利于及时“拍板”解决相关行政争议,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堵塞管理漏洞,体现行政机关对司法和法律的尊重,更是行政机关厉行法治、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对于引领全社会尊法、守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河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社会矛盾。目前,河南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15年的17.3%上升到2018年的37.7%,仅2018年就有11804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民群众对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给予广泛好评,人民法院司法权威得到有效提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形象得到很好展示。
(责编:王佩、杨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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