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平均每天举报百条车辆违法信息通过初审仅10%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彭芳通讯员王茜)看到前方有车加塞,热心的驾驶人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用手机拍下加塞车的视频最终,这名举报人跟违法人一起,接受了相应的处罚。
昨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自2016年12月2日零时起,首府交警部门正式推出市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试点工作,截止到当年12月28日,“乌鲁木齐交警”公众微信平台平均每天受理市民举报违法车辆信息100条,而通过初审的仅十分之一。
从即日起,经核实的典型违法行为将通过“乌鲁木齐交警”公众微信平台向社会曝光,其他违法行为将跟电子警察违法一样,被直接录入违法系统中。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毕立新说,“在核查举报信息中,像以上提到的驾驶人边开车边拍摄其他人违法,别人的违法是被举报了,但驾车用手机拍照、拍视频本身也是违法行为;还有部分驾驶人抓拍违法车辆压线加塞,而自己也跟着违法车一起加塞,最终举报人也被我们通知,到法制大队来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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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息采纳率低的十类原因
一、拍摄的车辆号牌无法看清。
二、违法时间、地点不清楚。
三、举报的是3日以前的违法行为。
四、举报的是乌市以外区域的车辆违法。
五、举报违停车停在人行道上。人行道是行政执法部门所管辖。
六、举报视频有编辑嫌疑。存在断续、跳跃、不通畅情况,此类不能通过审核。
七、不是实名举报,不接听民警回访核实电话,导致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以及举报违法的具体情况。
八、有市民拍摄的遮挡过的号牌,导致民警无法核实。对此,建议现场报警。
九、对违法行为存在认知偏差,如车辆在虚线上正常变更车道,并打了转向灯,市民也误认为是违法行为并举报。
十、部分市民对指示标志标线不太了解,导致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