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民平均每天举报百条车辆违法信息通过初审仅10%
原标题:乌鲁木齐市民平均每天举报百条车辆违法信息通过初审仅10% 原因何在?
看到前方有车加塞,热心的驾驶人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用手机拍下加塞车的视频……最终,这名举报人跟违法人一起,接受了相应的处罚。
3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自2016年12月2日零时起,乌鲁木齐交警部门正式推出市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试点工作,截止到当年12月28日,“乌鲁木齐交警”公众微信平台平均每天受理市民举报违法车辆信息100条,而通过初审的仅十分之一。
从即日起,经核实的典型违法行为将通过“乌鲁木齐交警”公众微信平台向社会曝光,其他违法行为将跟电子警察违法一样,被直接录入违法系统中。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毕立新说,“在核查举报信息中,像以上提到的驾驶人边开车边拍摄其他人违法,别人的违法是被举报了,但驾车用手机拍照、拍视频本身也是违法行为;还有部分驾驶人抓拍违法车辆压线加塞,而自己也跟着违法车一起加塞,最终举报人也被我们通知,到法制大队来接受处罚。”(彭芳)
举报信息采纳率低的十类原因
一、拍摄的车辆号牌无法看清。
二、违法时间、地点不清楚。
三、举报的是3日以前的违法行为。
四、举报的是乌市以外区域的车辆违法。
五、举报违停车停在人行道上。人行道是行政执法部门所管辖。
六、举报视频有编辑嫌疑。存在断续、跳跃、不通畅情况,此类不能通过审核。
七、不是实名举报,不接听民警回访核实电话,导致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以及举报违法的具体情况。
八、有市民拍摄的遮挡过的号牌,导致民警无法核实。对此,建议现场报警。
九、对违法行为存在认知偏差,如车辆在虚线上正常变更车道,并打了转向灯,市民也误认为是违法行为并举报。
十、部分市民对指示标志标线不太了解,导致误报。
本月严查39处路段致堵行为
2016年12月,乌鲁木齐共发生立案交通事故29起,造成11人死亡,32人受伤。在这些事故中,涉及私家车的事故占总数的50%,车辆不按规定礼让行人发生的事故占20%。
3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交警部门排查出了39条“因交通违法导致拥堵”的道路,在1月,这些道路将作为全市的整治重点。
天山区:和平南路(大巴扎-跃进街),广场区域(天百路口),新华北路,中山路,东后街,大湾南路(六大市场路段),延安路(边疆宾馆路段)
沙依巴克区:西北路揽秀园西街,七一酱园,凌庆蔬菜批发市场门口,青河路,滨河路劝业市场路段,宝山路南向北
高新区(新市区):喀什路参药厂农贸市场路段,乌五公路安米西街路口,河南路阿勒泰路口,河南路鲤鱼山路路口,苏州路天津路路口
水磨沟区:华凌房产局前面路段,家乐福商圈周边,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居北路,观园路农家乐路段
经开区(头屯河区):卫星路,万寿山街万达广场,柯坪路,东林街
米东区:古牧地路违停,万和街(后街)违停,康庄西路违停,三道坝南路(政务中心门前)违停
快速路:河滩小西门,河滩华凌市场辅道,西外环昊元商品,河滩辅道司法局至乌鲁木齐大厦之间路段
南郊:水西沟十字路口,长胜停车场
达坂城区:达坂城镇街,新疆化肥厂厂区路段
(责编:马冰倩、周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