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供电公司获评“消费维权工作综合先进单位”
浠水供电公司获评“消费维权工作综合先进单位”
2016-07-01 09:18:07
黄冈新视窗网消息(通讯员郭刚)3月11日,从浠水县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消费者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上传来喜讯,浠水县供电公司荣获“2015年度消费维权工作综合先进单位”称号,这是该公司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浠水县消费者委员会不断推动全县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对全县公用企事业单位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进行年终考评,促进企业自律,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浠水公司在消委组织的实地考评中,维权各项工作均获得好评。
浠水公司12315消费者维权服务站自2013年建立以来,践行“你用电 我用心”的理念,认真落实公司行风及优质服务相关工作要求,为消费者提供多种消费信息和消费服务,认真受理、及时办理各类投诉举报,切实维护了广大电力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6年,浠水公司将围绕中消协确定的2016年“新消费我做主”的年主题,自觉肩负起打造坚强电网、提供优质服务、履行社会责任的崇高使命,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贯力度,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好全县消费维权先进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实现“富民强县、秀美浠水”建设新跨越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