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股东维权讲解
注册公司股东维权讲解
2016-12-17 11:50:43
注册公司股东维权讲解
注册公司维权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股东能在特定情形下直接代表公司进行诉讼,使公司的利益受到保护的作用,进而更好地规范大股东和董事的行为,抑制其违法行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的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要是收到请求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可以保证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维权的方法:1,撤销之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5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2,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3:无效之诉,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无效的投诉。4:公司股东可以亲自进行维权,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