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强力维权 彰显法律威严
【导视】交警查车,却被车上人员执刀威胁。妨碍公务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请收看接下来播出的《海阳视点》。 依法强力维权 彰显法律威严 刘林 潘飞 【口播】近年来,公安机关执法环境日趋严峻复杂,公安民警特别是派出所、交警等执勤一线民警、协警执法权威屡屡遭到挑战,在开展执法过程中被谩骂、推搡、围攻和暴力袭击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社会公信力。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将维护公安民警、协警合法执法权益作为“队伍建设年”一项重要内容,始终秉持“零容忍”理念,对阻碍执行职务和妨碍公务类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 【解说】今年6月30日的下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民警值勤时发现了一辆可疑车辆。 【同期:交警大队民警 隋凤吉】我们发现从西面驶过一辆红色轿车 这个车辆车牌照用迷彩布遮挡 我们便停车 下去两名民警 对车进行检查 【解说】可是,对这辆红色轿车的检查并不顺利。 【同期:交警大队民警 隋凤吉】该车发现我们后 在距离我们30米的地方也停下 停下以后 从车上副驾驶的位置 下来一个小伙子 拿着一把砍刀 朝着我们下去的两名民警去了指指点点 【同期:犯罪嫌疑人 姜某某】我就在车座脚垫底下 找了把刀 就拿着下去了 想挡着他们,别让他们查我的车 当时有一个交警朝我来了 然后 我推了他一把 他也推了我一把 推上去 然后 后边又赶过来一个交警 然后我有点慌了 拿着刀向他们比划了两下 让他们赶紧离开 【同期:交警大队民警 隋凤吉】我考虑到两名民警的安全性 示意他们叫他俩上车 因为两名民警赤手空拳 【解说】虽然民警暂时退让,回到了车里,可是那个嫌疑人却因此更加嚣张。 【同期:犯罪嫌疑人 姜某某】然后 我又过去在拍了车后挡风玻璃 敲了两下 打了两下 让他们意思是赶紧走 【同期:交警大队民警 隋凤吉】这个拿着砍刀,对着车的左侧 这里这里砸了几下 【解说】在威胁民警之后,嫌疑人回到了自己的车上,迅速逃离了现场。 【同期:交警大队民警 隋凤吉】我们也掉头紧随这辆红色轿车 紧随着它同时 打110指挥中心 要110指挥中心安排大辛家派出所出来布警 李店派出所民警和我联系前来支援 我们追要到李店毛家庄的时候 这个姜某某下车逃跑 这个轿车继续前行 继续追赶 在村口将该车查获 【解说】民警在车上只抓获驾驶员姜某,经检查该车司机属于酒后驾驶。而当时执刀威胁民警的姜某某却已经下车逃跑,于是民警立即对某进行了追捕。 【同期:里店派出所副所长 姜鹏磊】现场我们这个和交警大队同志 还有我们出警民警在现场就寻找 但是 因为当时这个齐家庄是个农村 这个出口比较开阔 当时没找到犯罪嫌疑人 回来以后 我们及时上网 网上追逃 【解说】7月13日,里店派出所将在逃的姜某某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同期:犯罪嫌疑人 姜某某】现在想想很后悔 太后悔了 怎么个后悔法 当时也不让喝酒 喝酒心情不好 否则肯定也不会脑子不清楚和执法部门去抵抗 【解说】此类案件并不是个例,仅今年公安机关就破获阻碍执行职务案5起,妨害公务案6起,刑事处罚6人,行政拘留8人。2015年12月29日,交警大队在查处一辆未悬挂牌照轿车时,车主王某对执勤协警进行谩骂、殴打,致使三名协警受伤。2016年1月1日,交警大队在百货大楼西疏导交通时,遭到丛某及其母亲李某殴打,两名协警受伤。2月5日,交警大队在振华西门纠正违法停车时,遭到刑某辱骂并被其顶在汽车引擎盖上强行行驶二百余米。3月18日,发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牟某被人殴打警情时,牟某对民警进行辱骂,并与其子阻止警车离开。2016年3月28日,交警大队在路面查车时,驾驶人张某因酒后担心被查,拒不下车配合检查,同车包某阻扰、殴打民警。5月24日,交警大队在查扣一辆违法车辆时,张某酒后前去理论,并拖拽执勤协警。6月6日,郭城派出所民警在调查于某阻拦客车一事时,于某无故辱骂协警王某,并将王某打伤。6月17日,方圆派出所民警在处警过程中依法传唤冷某,冷某下车后脚踢出警民警。6月30日,朱吴派出所在处警过程中,当事人孙某芝拒不配合并将民警抓伤。7月1日,范某在路面接受民警检查时,因害怕民警将其放在车内的枪支查获,随即开车准备逃离现场,被民警当场制服。 【解说】所有这些当事人的行为严重阻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破坏了公共秩序,事后他们都依法被刑事拘留,而如姜某某这种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处罚。 【同期: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 于文田】公安机关执法执勤工作是法律赋予的职责 不容侵犯 谩骂 无理纠缠 煽动 纠集他人或者以暴力 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属于触犯法律的行为 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构成犯罪的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说】(字幕+配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说】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处罚标准。 (字幕+配音)《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口播】人民警察永远是犯罪分子的天敌,人民群众的保护神,因此在民警执勤执法过程中,广大市民要尊重民警、爱护民警,自觉配合民警执法,千万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触碰法律底线。只有在广大遵守法律法规的群众的保护下,在整个社会的关心与支持下,警察才会在执法中更加深切地感受到自身权益的安全与保障,才能更加有力地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