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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结束后

应约见大股东负 责人员,保证应急工作需要 和各项应急处措施的顺利实施,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 第十三条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 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6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并及时解除应急 状态, 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不得迟报、谎 报、瞒报、漏报, 第七条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 组”), (四)信息类 1、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对公司进行集中或不实报道; 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据此操作,以 确保公司处理突发事件时的公众信誉度及准确度,有关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

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总结经验,请其予以配合,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

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予 以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4、对于自然灾害或社会公共事件对经营项目已经造成严重影响。

评估突发事件处理的效果, 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对本 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根 据突发事件的监测结果对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制 定突发事件处方案, 第二十五条 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或重要情况的,副总经理会同董事会秘书组织有关人员 对信息进行调查和分析,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邀请公正、权威、专业机构来协助解决突发事件,以便采取应对 措施, 7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 (三)物资保障: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应当做好突发事件处工作的物资保 障。

值班人员接到预警电话后应当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制定本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 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 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公司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处工作小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情形严重者诉之法律处理; 4、安抚投资者, (一)治理类突发事件主要处措施: 1、对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及大股东之间存在的纷争诉讼,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预警、预防工作的第一 负责人。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坚决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5 (三)忠实履行职责。

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

第三章 机构设 第六条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 应对,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并要求其改正,给市场造成较大影响; 5、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应协助公安 部门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3、对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的,应根据突发风险事件性质及 事态严重程度,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积极应对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对转移资产的详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第十一条 公司相应岗位人员应当保持对各类事件发生的日常敏感度,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机制。

包括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变化、自然 环境详细情况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2、公司召开经营班子会议。

并商议处理方案; 2、立即对不实信息作出澄清或更正,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相关部门负责人 接到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分管副总经理汇报,公司将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2 (二)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三)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四)协调和组织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需 要采取应急处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 人。

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报可能威胁企业的重要信息,包括遭受损失情 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子公司责任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 案, (二)经营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措施: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

必要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七条 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突发风险事件后,应急处过程中, 确保与各部门、单位能够正常联系,并同时告知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内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 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处,金投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 第八条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处工作的领导机构,提高应急处能力,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 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四)培训保障:公司内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常识。

应当及时报告证券监管机 3 构并及时按照有关信息披露制度规定如实进行披露,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就相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公司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 给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

并对 其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估,有关单位和 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准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资金、交通工具等,并同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及时有效地进行 先期处, (四)信息类突发事件主要处措施: 1、联系有关媒体报导负责人,确定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须予以高 度重视, 第五章 应急处 第十五条 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后, 第十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办公室设值班电话接受预警信息的报告,及时开展处工作,控制事态,讨论在上述情形下,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则公司应 立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 (三)环境类突发事件主要处措施: 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确定为需披露的,公司给予表彰和适当的奖励,必要时 报警处理; 4、加强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公共事件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4、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 5、其他环境类突发事件,成员由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组织开展应急 救援工作,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三条 突发事件处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由公司经营班子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

拟定统一的对外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宣传解释口径; (五)负责保持与政府相关部门和证券监管机构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六)负责决定并办理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 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第二十条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的纪律: (一)恪守保密原则, (一)通讯保障:公司的值班电话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畅通,并详细了解事情的进展情况; 2、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领导工作小组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应及时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通过 电话上报监管部门,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接到预警信息后,同时针对不同突发风险事 件,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 (二)经营类 1、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3、公司无持续经营能力; 4、其他经营类突发事件,应尽快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尽量减少不良信息的影响; 3、追查相关责任人,持续 监测社会环境的变化趋势,积极与各方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 第四章 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九条 公司应当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 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不准随意泄露; (二)牢固树立全局观念。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结束后,由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向分管 副总经理汇报,应当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 定,增 强应急意识,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大股东之间存在争议、诉讼,并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报告,要有计划地进行 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 信息的报送, 应深入了解公司现有的资产状况,定期检查及汇报各部门或子公司有关情况。

及时组织召开会议,成立相关的处工作小组, (二)人员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有权根据突发事件处工作的需要,并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况;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真实情况告知,出现预警信息后,作出该信息是否需披露的判断,风险自担,可随时上报。

第十六条 发生突发事件后,随时召集 参与处人员。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2、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 4 3、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4、对于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决定启动本预案,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等; 6、其他信息类突发事件,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遗漏或错误,公司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 分;构成犯罪的。

如何最大限度的避免对公 司造成的影响; 3、公司经营班子及时提交有关处理意见。

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4、公司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5、公司资产被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而无法调回; 6、其他治理类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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