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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武进新闻网讯 (马婕 记者 徐维庆) 记者近日从区司法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部署,我区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来回跑、多头跑、不方便等问题。

  目前,区司法局已经确定了事项清单、工作规程、格式文本等,公安、人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其他相关试点单位也着手梳理目录清单、编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格式文本,申请人可依据公布的事项清单自主选择书面承诺或提供证明材料。

  下一步,我区将通过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加大事中事后核查力度,积极探索失信惩戒机制,形成政企、政民互信的良好氛围,多措并举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体验感,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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