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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推电梯责任保险每部电梯每次事故最高赔300万

原标题:宝鸡推电梯责任保险 每部电梯每次事故最高赔300万

  10月31日下午,宝鸡市电梯责任保险项目签约暨启动仪式举行。自11月1日起,宝鸡市行政区域内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合格的各类在用电梯将纳入保险责任范围,每部电梯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最高可达300万元,基础保费由政府买单。宝鸡市成为陕西省第一家全面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的城市。

  近年来,由于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电梯维保质量不高、大修改造更新安全投入不足、老旧电梯安全风险逐步凸显等问题比较突出,电梯事故、故障等突发事件呈现多发态势,由此引发相关责任矛盾等社会管理问题。因此,引入电梯市场化保险机制,发挥保险的灾害预防、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推进政府电梯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创新,妥善处理电梯事故责任赔偿,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今年,宝鸡市从专项经费中列支100万元,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制度,为电梯安全撑起保护伞。

  根据宝鸡市电梯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宝鸡市将成立电梯事故赔偿处理中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宝鸡市分公司和阳光财产保险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承保,宝鸡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为投保人,统一为全市在用并经检验合格的电梯购买电梯责任保险基本险。基本险除了因电梯事故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赔偿外,每次事故的法律费用、医疗费用,以及电梯检验人员在电梯检测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和人员伤亡,也都纳入保险赔偿范围。

  宝鸡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欣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王欣表示,宝鸡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项目的正式签约,标志着宝鸡市电梯行业有了量身定制的保险产品,是宝鸡市电梯监管机制模式创新的一大举措。为把电梯责任保险这件惠民实事做成、做好,宝鸡市质监系统要进一步加大电梯安全监管力度,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宝鸡市特种设备检验所要做好电梯检验工作,严把电梯检验关;宝鸡市人保财险公司、宝鸡市阳光保险公司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细化承保措施,切实让保险为电梯安全撑起保护伞。

  华商记者 张宝龙

 

(责编:邓  楠、任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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