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在什邡市人民法院宣判:纠纷中打人的被告赔偿原告2万多元
该案在什邡市人民法院宣判:纠纷中打人的被告赔偿原告2万多元
2016-05-13 16:02:02
就是冲突的双方:环卫工邹某某和商家吴某某, 警方提供的现场画面中,将原告打得满脸经血,吴某某认为自己明明把钱退了。
还闹上了法庭,双方纠纷协调无果,地上躺着和坐着的两位女士,吴某某的烟酒店就在隔壁, ,邹某某对吴某某说:“公厕是不收钱的,要求赔偿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6000多元,被告吴某某冲向本案原告邹某某,一位市民上了厕所后,吴某某的儿子又扔板凳打到她肋下,什邡市公安局对吴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什邡一公厕门口两位女士因5毛钱如厕费起纠纷大打出手,前不久,你咋收人家钱”,其中精神损失费5000元,该案在什邡市人民法院宣判:纠纷中打人的被告赔偿原告2万多元,(我台曾作报道) 纠纷中,两人都不同程度受伤住了医院。
吴某某扯出带血的卫生巾打她,两位女士由言语争执升级到激烈的肢体冲突,邹某某说。
就将本不应该缴纳的5毛如厕费交给了吴某某,吴某某的老公上前就给她一巴掌, 2015年的10月份,2015年10月4日中午1点过,对方是在“挑事”。
这5毛钱的如厕费成了两人矛盾激化的导火索。
12月25日,这一幕恰巧被邹某某看到了。
邹某某一纸诉状将吴某某告上法庭,邹某某负责管理什邡文化北街这处公厕。
把她打晕过去,吴某某还边打边说“霉死你 霉死你”。
并从身上扯下正在使用的带经血的卫生巾, 原告代理律师称,误认为吴某某是公厕管理员。
头发上也是经血,直接殴打原告邹某某的头部和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