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撕奥克斯记者会实录:实名举报获受理(2)
所以我们经过综合考虑,发起了这样的一次投诉。基本的情况就是这样。这个和总书记要求的企业要高质量发展本身是相违背的,所以我们也是非常重视,希望能够带动整个行业,能够对空调的质量,对空调的能效标识做一次排查和改变,下面就我们技术部门的同事来介绍一下。
记者:你介绍一下它从技术上来讲,到底有哪些不合格?
技术部:我先做个自我介绍,我是格力电器家用空调技术部副部长,我叫王现林。这次关于奥克斯空调的测试,我们在对比的过程中,发现了那些能效测试不合格的问题,然后我们就对这个产品进行一个详细的一个分析,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第一个在测试的时候发现它的能效跟标示值的偏差非常大,包括我们公布出去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上也能明显的看到,它的能效值跟它的标称值是有很大的差距的,而且已经严重低于国家对于空调准入的门槛3.2的门槛值。
还有一个点就是说这种偏差,它不是说是生产制造正常情况下产生的,我们大家都知道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可能会有一定的加工工艺误差,奥克斯空调的这种严重偏离偏差范围,就不太正常。就以我们看到的这种他们标称3.59的二级能效产品来说,实际测出来只有2.68,实际的能效偏差就已经达到了25%,而国家标准允许的偏差是5%,所以这里面这个差距是非常大的。
奥克斯迷惑消费者来达到它自己控制成本的目的,或者是增加自己利润这种目的。另外一个就是这次我们测的产品,确实他们自己在宣传自己的技术很强,然后售价又很低,结果买回来的产品,确实跟我们的想法跟他自己的宣传确实相去甚远。
而且这种体现出来的另一个问题是,我们买了有很多型号,现在就是公布出来是8个型号,实际上我们测的型号不止这么几个,但这8个问题太大了,能效都是不合格,而且都偏离非常之多,很多产品都是在国家的能效标准线之下,就这个体现出一个问题。我们从技术上角度来讲来看,这个可能就是属于一种他自己设计的时候有意这样去做。
我们有这样一种猜测,当然还有一点就是,刚才大家也实实在在看到了,奥克斯空调配置二级跟三级的两款产品,要按照道理来讲,相同的东西不可能做出不一样的能效比,这个问题就出现在用料上。一般情况下,配置高的产品配置的东西不一样,冷凝器、蒸发器,以及包括压缩机或者电机的选型上,可能会选用更高能效或者是这种产品质量更好的一些配件,但是我们发现两个产品确实是完全一样。奥克斯把两个明明是一样的东西,而且是做不到二级三级能效的东西,标成了一个是二级,一个是三级,一个卖二级的价格,一个卖三级的价格,我们觉得作为一种做技术的这种使命感来讲,这种确实是让人无法接受的情况。
记者:3.59和2.68不到1的数值的差别形容一下。
技术部:这个价格应该你可以去网上就可以查得到,二级的产品价格跟二级产品的价格应该至少有几百块钱的差价,能效比标称了3.59跟实测的2.68,从能效去看就是差了接近1这个点,就是我们以相同的冷量,比如它标称是3500瓦去看的话,可能这里边实际它的功率可能就差了有200多瓦。200多瓦什么概念?一个小时,你可能要多花200多瓦的用电量,那一天下来,如果你开24个小时,可能差不多接近五度电了,就4.8度电。
记者:就是说标的是3.59,实际是2.68,然后你这样的话差别就是一个小时,明确一点,大约会多花200瓦的电量。
技术部:对,200瓦的电能。就是这种差别。它不是说是工艺制造过程中设备过程中这种偏差造成的,我们实际上实测的机型比这八个机型要多。在测试的过程中,我们通过分析发现,如果说是没有达到能效标准偏差不是特别大的这种情况,我们理解可能有偏差的可能,这个完全能理解,所以我们在举报的这些型号里面是没有把相关的这种情况的机型放到里面去的,尽管他在我们自己测试也可能不合格,但是没有列入,列入的都是偏差比较大的,这种情况下,不是一般的实验环境、工艺设备的偏差造成的,放到哪里去检测的话,可能结论都不会有实质上的改变。
记者:咱们检测的这些是接受举报的这种包括是客户买,只有奥克斯有这样的问题吗。其他品牌有吗?
技术部:我们检测的范围只检测了奥克斯的空调。
记者:从格力角度讲,就是从格力做这样的事情,就是作为一家企业去举报另一家企业去做这样的事情,会对整个行业带来比较积极的是什么?
法务:至少大家可能了解这个信息的第一时间都会关注一下,第一是看到格力说这个奥克斯可能有一些产品的型号没有合格,那么会关注一下自己的产品到底有没有存在这样的问题。
首先我觉得自查是很有必要的,其次对于奥克斯来讲,它这些空调到底有没有达到国家的强制标准,到底是不是合格的产品,这就需要行政执法机关给市场给消费者给我们和给奥克斯一个公正的评价和说法。那么从目前来看,行政执法机关都已经积极介入了,我们也期待能够尽快有一个结果。
记者:比如说这次浙江局采取一些检测,然后最后证实了这些都有问题。那么售出的那些都有问题,那我们从建议上讲,这些消费者的权益应该如何去保护?
法务:现在我们看到网络上很多评论,因为这个事情发起了之后,有很多消费者自发地也在评论这个事情,和您提的这个问题也是一样的。那么从行政监管角度讲,行政机关如果说是市场上流通的这些产品,确定了它不合格,有这样一个结论出现的话,可能面临一个生产制造销售,这些企业面临一个行政机关的处罚。那么如果是构成刑事责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可能还会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的去追究责任。对于消费者来讲,通过民事上的买卖行为维权,肯定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这些去通过诉讼通过退货或者是其他的渠道,我就感觉应该都取决于鉴定检测这个结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结论,因为我们现在看到的我们自己检测,包括我们委托第三方检测的,这都不能作为行政机关指行政执法的一个依据,只是我们自己掌握的一个情况。
记者:至于他们已经报案了的话,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