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视频举报了哪些交通违法扣分“大鱼” “违法变道”占50%
【新民网·最新报道】为了加大对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公安局不断探索,深入研究,专门在互联网上建设了“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市民通过该平台可以提交交通违法视频举报线索,各交警支(大)队通过该平台可以收到市民所提交的交通违法举报线索。
据统计,自今年5月4日“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推出以来,截至10月底,平台共有近9000余名市民群众参与,网页访问量累计达到20余万次,提供举报视频线索近3万余条,实现了执法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此项措施出台后同时也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平台一经推出,立即激发了广大市民群众参与交通大整治的积极性,违法举报涉及全市各区(县)。其中,“违法变道”成为市民举报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占了50%。“车窗抛物”等难以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也被热心市民群众通过行车记录仪进行记录和举报。
6月14日,一辆牌号为苏JMF160的小型轿车,在嘉松中路进业煌路北约5米处闯红灯,被市民行车记录仪记录后举报。经交警部门查实,驾驶人赵某因“违反交通信号”被罚款200元,记6分。
7月31日晚,一辆牌号为沪C04U30的小型轿车,在城中西路进港俞路东约100米处逆向行驶,被市民行车记录仪记录后举报。经交警部门查实,驾驶人将因“逆向行驶”被罚款200元,记3分。
8月2日上午,一辆号牌为苏F618EC的小型轿车,在漕溪路进中山西路南约20米处等候信号灯时,向道路抛洒物品,被市民行车记录仪记录后举报。经交警部门查实,驾驶人仓某因“向道路上抛洒物品”被罚款200元。
9月3日早晨,一辆号牌为沪FN7353的出租车,在华夏高架连续多次实线变道,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安全通行,被市民行车记录仪记录后举报。经交警部门查实,驾驶人李某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被罚款200元,记3分。
10月16日,一辆号牌为沪AZC007的小型轿车,在中环路近大柏树立交附近突然实线变道,造成旁边的面包车失控撞上隔离护栏,随后没有及时停车并逃离现场,被市民行车记录仪记录后举报。经交警部门查实,驾驶人马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离现场,尚不构成犯罪,被罚款5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10天。
11月4日,一辆号牌为沪EH6628的小型轿车在沪闵高架西侧近田林东路下匝道附近行驶时,有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行车道上停车、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违法行为,被市民行车记录仪记录后举报。经交警部门查实,驾驶人谭某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行车道上停车”、“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共罚款350元,记7分。同时,因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市公安局表示,在公安部门开展交通大整治严格执法严格管理的同时,积极鼓励市民群众通过视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都会认真核查每一起举报,查实一起,处罚一起,并及时回复视频提供者。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继续支持“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起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同保护市民群众生命安全。(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胡彥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