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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实名举报火宅隐患奖励50%处罚金额

我市修订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 通讯员/黄秋俊)记者昨日从市公安消防部门了解到,我市重新修订了《阳江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原《办法》规定的举报3类消防违法行为增加至8类,并将奖励金额调整到实际处罚金额的50%。新修订的《办法》于3月1日起实施。

奖励金调到实际处罚金额的50%

据了解,市公安消防部门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提请市政府修订了《阳江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拓宽举报途径、扩大隐患举报奖励范围、提高奖金,规范管理运作,旨在更加明确地划定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全面构建“消防安全为人民服务,消防安全靠人民监督”的消防工作格局。

根据新修订的《办法》,增加了微信“随手拍”等新途径,将原《办法》规定的3类消防违法行为增加至8类,并将奖励金额调整到实际处罚金额50%。同时,还制定有奖举报实施细则,对接报线索及时流转,严格检查督办,确保举报线索每件必查。

可举报8类火灾隐患违法行为

据介绍,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我市辖区内发生的以下火灾隐患进行举报的,经查证属实,均可给予奖励:

一是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二是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三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四是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情形的;五是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六是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七是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八是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受法律保护的举报方法

市公安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部门设立了火灾隐患举报中心,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微信、“随手拍”等形式举报投诉火灾隐患。

举报电话号码:96119,受理时段为全天24小时;来信或到访举报,地址为:阳江市江城区环园路1号市公安消防局;还可微信举报,通过关注“阳江消防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随手拍”进行投诉,或登录网址:,通过“随手拍”系统进行投诉。

一旦举报投诉情况属实,负责查处该起举报投诉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及时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消防部门核实身份后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举报奖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举报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举报人,公安消防部门结案日之日起三十日后取消该次举报奖励。

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匿名举报的只反馈查处结果,不发放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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