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最高可奖30万元
湖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最高可奖30万元
2016-07-07 12:34:43
湘声报讯 6月7日,湘声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6月10日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主动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提供、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的事实、证据和线索,或者直接扭送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公安机关查实后,均可获得100元至8万元不同标准的奖励。举报重大毒品案件,经省公安厅审批后可获最高奖励30万元。
《办法》由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为确保办法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执行,省公安厅配套制定了《关于实施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的通告》和《实施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操作细则(试行)》两个配套文件。
《办法》明确,鼓励公民、社会组织实名举报,但也允许匿名举报。目前可以举报的方式有电话、短信、微信(关注“湖南禁毒”微信号或者各级公安禁毒部门微信公众号)、来信、来访五种。举报受理后,公安机关在依据举报线索,对毒品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以及抓获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60日以内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或以提供银行卡账号、家庭住址等方式领取奖金。
《办法》规定,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的兑现,由受理、立案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奖金发放到位。
(湘声报记者 许望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