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文章

宁化:在保障权益中推动实名举报

  福建省宁化县纪委自出台《关于办理实名举报的暂行规定》以来,在维护和保障实名举报人隐私权、人身权、知情权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针对实名举报人最关心的保密性和安全性问题,宁化县通过建立身份代码、单线联系和保密追溯制度,保护好秘密举报人的隐私权;在交办、转办举报线索材料时,用身份代码代替其真实姓名,防止举报人身份信息外泄;确定专门调查人员作为实名举报人的单线联系人,负责接受举报人咨询、查询,向举报人反馈查办进程和结果;对接触过实名举报材料或举报人的工作人员登记在档,便于倒查追溯。

  在调查前由调查机关和举报双方签订“三方承诺书”,要求被举报人不得打击报复,配合组织调查,不激化矛盾;举报人则承诺如实反映问题,不重复访、越级访;调查组承诺公正调查、不偏不倚,切实保护好公开举报人的人身权。在信访件查结后,再由调查组召集举报人和被举报人,通报调查情况。据统计,今年来已签订“三方承诺书”45份,承诺兑现率达100%,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对于联名举报,宁化县纪委还邀请信访群众推选2名代表参与调查,范围包括财务清理、排摸线索等非涉密环节,并参与调查报告的起草,最大限度地保障联名举报人的知情权。

  今年以来,宁化县纪委共收到实名举报信访件45件,查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6件,未发生一起实名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事件,有力推动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的开展。

免责申明:本站所有资料均来自于网络,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对您的版权或者利益造成损害,请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我们将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