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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频发:需法律治本多措并举

中国青年网济南6月 14 日电 (杨东亮 姚小康)校园暴力事件频发正在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校园暴力作出重要批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但如何让“最阳光、最安全”落到实处,多位专家表示,需要通过法律治本, 多措并举 全员参与。 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共青团山东省委通过与 专业机构合作 建立 维权平台、 推进法制化维权进程、 开展法制宣讲 等形式 , 承接个案服务355次,累计解决青少年问题100余件。

抵制校园暴力。图片来源于网络

8种校园暴力形式

近年来, 校园暴力 事件 频发,学生被 扇耳光 、家暴 、体罚 、猥亵 等新闻不时 见诸网络 。

2015 年11月19日 ,人民网发文称, 临沂市经济开发区禹韩小学的一年级孩子,集体接到教师的指令,要求每个学生打自己的嘴巴100下,而且必须高高抬起,重重落下,“如果不带响声的话,教师还不愿意”。

2016 年2月1日 , 人民网 称 ,一对年幼的姐弟因调皮爱玩水遭父母体罚,全裸站在露台上淋雨,持续约30分钟。

据新京报 5月30日 报道, 因向受害人索要现金未果,一15岁男生将一13岁男生逼至墙角,连扇数十个耳光,受害人嘴角被打出血都未停手。

时隔 两日, 光明网发布 消息 称 , 保安 李某 在一间 出租房内 对5岁女童思思(化名)进行猥亵。女童 称 “老爷爷用手摸了我尿尿的地方”。

中国 青少年犯罪协会副秘书长、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 总结 : 高年级 学生殴打低年级学生 、 校内外高年级学生或社会青年对学生的钱财勒索 、同伴 同学之间的斗殴、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老师 侮辱学生的人格 、 校园内发生的对女学生的性侵害、校外青年殴打在校学生、 学生 家长殴打在校学生 是 校园暴力的 8种存在 形式。

中国 青年网 随机对 济南市 多所学校走访发现,上述问题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多位学生告诉记者,他们所在的学校不时也有同龄相欺、高年级欺负低年级同学现象发生,但 更让他们害怕的是学校附近,均存在社会人员对学生不同程度的辱骂、敲诈甚至殴打的现象。其中学生小然(化名)就希望,警察能够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查和治理。

“社会问题在青少年群体的投射”

对于近年来出现 的侵害 青少年权益 事件,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王玉香认为,这是社会问题在青少年群体中的一种投射, 学校、家长、社会没有对青少年给予足够的 关心。“比如,传统观念里家长都觉得孩子是自己的,愿打就打、愿骂就骂,没有把孩子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也没有真正尊重孩子;学校也是,大家都强调学校的升学率,父母聚焦的往往 也 是孩子的学习成绩,尽管大家都在提素质教育,但真正将教育落到实处,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

对此,两个孩子均已上学的济南市民李倩认为 ,是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救助 机制还 不 够 完善 ,她 建议 在学校开设心理辅导室,由老师、家长、警察、心理咨询师轮流值班,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心理疏导、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帮助 。 “只有让孩子受到伤害以后能找到人、找对人,才能解决问题,保护青少年的权益。”李倩 认为 。

“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青少年权益保护 问题也引起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重视,不久前,他 对 近期校园暴力频发作出重要批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 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问题是,如何将总理的批示落到实处?

“青少年权益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 参与 。”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王 玉香建议: 在 社会政策上,要对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 有所倾斜,出台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专门政策。老师和家长也应该转变意识,把青少年当做独立的个体,让他们获得应有的尊重。

王玉香认为,在社会政策上,要对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有所倾斜。“从治本的角度来讲,首先要从社会政策上,要出台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专门政策,同时对青少年当中尤其是出于青春期容易有过失行为的青少年,应该参考国外的相关法律,对严重伤害他人的要负相应的责任,否则可能会造成更大的问题,所以要从立法上真正考虑到不同年龄青少年的特点,然后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律上的规约。我们需要的是什么?需要的是有法律权威的一种法律来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治本。”

对于目前仍有少数教师侵犯青少年儿童权益,王玉香表示,应该加大立法,老师侵害学生,其受到的惩罚应该比社会上的普通人更严厉。“我觉得我们需要在教师法等 方面的法律规定中,给予非常严格或更严厉的规定,同时也得加强对一些教师的管理教育,评估必须跟得上,学校必须强化,形成一种机制。”

“立法是整个司法的根据,也是未来儿童权益保障的基础,但是出现这么多问题,并不是说我们一点儿童权益保护的制度都没有。” 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褚洪文则表示,对于儿童维权,我国在法律设置上都有一些特殊规定,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针对青少年维权的法律法规,司法审判中还有专门的青少年犯罪法庭、审判庭。

“立法提案后可能要等明年才能立法、后年才能立法,甚至几年以后才能立法,眼前出现的问题不能不解决,” 褚洪文认为,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都会在青少年权益保护方面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我觉得现在还是执行问题,眼前要做的是更好地去贯彻、执行现有的有关青少年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

团山东省委构建青少年权益保护体系的有益探索

“我们一直在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协助受侵青少年儿童维权就社会出现的一些侵犯青少年儿童权益的事件。”团山东省委权益部部长齐延鹏表示,近年来共青团山东省委为加强对青少年儿童权益的保护,不断加强研究有关青少年发展问题,参与制定保护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参与处理侵害青少年权益的重大案件;构建青少年维权工作体系,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据介绍,为强化青少年维权平台建设,团省委权益联合省律协、省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组建青少年法律维权专家团和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站,探索面向重点和弱势青少年开展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线下转介个案服务。目前,全省已建立省级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站1家,市级工作站13家,承接个案服务355次,有效维护了青少年合法权益。

2014年4月,山东省夏津县田庄乡裴官屯村村民周某和他5岁的孙子阳阳因煤气罐爆炸造成身体严重烧伤。两人到武警山东总队医院治疗,仅住院期间医疗费就达16万余元,家里很快便债台高筑,无力承担继续治疗的费用。由于周某的家人报警后,没有立案,周某和阳阳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此事引起共青团山东省委权益部的高度重视,并立即与青少年法律维权专家团和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站相关人员沟通,并安排公益律师与受害人取得联系,为受害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后来,经过与当地有关部门多次交涉,未成年人阳阳及周某拿到了治病的赔偿款。

目前,在共青团山东省委的指导下,权益部已开展青少年网络维权在线平台、山东青年之声、山东12355服务平台资源的整合工作,组建青少年网络维权在线平台专家团队。截至2015年,共有546名法律专家、229名心理专家和121名志愿专家,在平台完成注册;12355服务平台月接线量保持在200次左右,累计解决青少年实际问题100余件。

“我们还将进一步推进法制化维权进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体系。推动出台《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以《宪法》和“两法两条例”等为重点,联合司法行政等部门,整合社会组织等力量,深入开展法治宣讲、法治课堂等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齐延鹏表示,权益部正协助教育部门在中小学配齐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完善组织化维权机制,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探索和丰富将青少年利益诉求向政府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社会有关方面表达的有效形式。

在目前互联网+的大背景下,团山东省委权益部也与时俱进树立了“互联网+维权”工作理念,在网上实现青少年利益诉求实时供需对接,推进共青团维权工作互联网转型。

齐延鹏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他们已联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建设省级12355研究平台,建立青少年权益状况舆情监测体系,会同“青年之声”、新媒体中心等,建立青少年权益舆论联动发声机制和流程,在典型个案发生时,以适当方式主动介入、表明态度,发出共青团声音;同时,建设线下有形维权阵地,实现网上网下供需对接,带动社会化的青少年权益维护机制、队伍、阵地建设;通过联合公检法司和律协等部门,面对面为青少年提供专业、及时的法律服务。

“我们要把对青少年的权益保护服务延伸到他们的身边。”齐延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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