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委机关各处(室、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53号)精神,我委制定了《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6月28日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2016年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53号)精神,结合“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的工作主线,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农业部门的公信力,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推进重点工作公开
(一)主动公开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信息。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全面梳理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通过省农委电子政务网平台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读性。(法规处牵头,有关处(室、办、局)、直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主动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重点,加大工作督导、调研和指导力度,及时公开指导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管处负责)
(三)主动公开省农委预决算信息。在省财政厅批复预决算报表及相关信息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并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细化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公开的决算要详细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财审处负责,有关处(室、办、局)、直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主动公开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信息。结合农业生产季节性强的特点,及时发布春耕生产、夏管、秋收等农业生产相关信息。加强市场信息服务。进一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开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信息服务,为各级政府和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产品产销活动提供决策依据。(种植业处、市场处分别负责)
(五)主动公开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以创业培训为重点、以教会农民一项专业技能为补充,积极推行“培训+认证+扶持+服务”四位一体的培训模式,重点对有优势、有特色的产业领域和新兴市场所需经营型、技能型人才开展培训。深入开展劳务对接、信息推送、劳务市场主体培育等劳动力转移服务。(劳转处负责)
二、推进行政行为全过程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积极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保密之外,应将决策信息向社会公开。(办公室牵头。有关处(室、办、局)、直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重要事项,以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为重点,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办公室牵头,有关处(室、办、局)、直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进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具有行政权力的单位要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具有行政权力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代省政府起草的重要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处站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年内规范性文件的解读率要达到90%以上。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应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农委负责同志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农委综合处、农办综合处牵头,有关处(室、办、局)、直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做好本单位的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避免对同类申请答复结论口径不一致的问题发生。(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办、局)、直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发挥媒体宣传监督作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办、局)、直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加强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农业重点领域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规范性文件要做到100%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以专栏或专题形式公开规范性文件全文,方便公众查找使用。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省农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强化与新闻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