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电视台称一拳赛假冒“武林风”欺诈公众:坚决依法维权
河南电视台称一拳赛假冒“武林风”欺诈公众:坚决依法维权
2019-08-14 21:16:51
2004年1月3日,河南广播电视台《武林风》正式开播;15年4500场比赛,2000多名运动员登台亮相……15年风雨历程,《武林风》始终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开创了中国武术搏击新纪元,打造了享誉世界的竞技体育标杆。
随着《武林风》的影响力日益扩大,出现了一些假借“武林风”名义进行的活动。2019年4月13日19时在陕西省咸阳市杨凌区西农体育场举办的名为“绿地杯·龙之诀”的拳王争霸赛活动,就是其中之一。该活动在宣传、营销过程中大肆假冒“武林风”旗号,欺诈公众。
为此,河南广播电视台委托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做出严正法律声明。
声明全文如下:
关于4.13杨凌区西农体育场举办的拳王争霸赛假冒“武林风”活动情况的法律声明
2019年4月13日19时在陕西省咸阳市杨凌区西农体育场举办了一场最终名为“绿地杯·龙之诀”的拳王争霸赛活动(以下简称为涉案赛事活动)。针对该涉案赛事组织者在其赛前宣传、招商、门票销售等工作过程中,以及赛事现场假冒“武林风”活动,欺诈公众,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本所作为河南广播电视台法律顾问并受其委托,发表法律声明如下:
一、河南广播电视台通过制作、播出“武林风”系列电视节目,以及通过以“武林风”作为标识和品牌组织的系列武术比赛活动,已使“武林风”在武术比赛活动中与河南广播电视台具有了特定的密切联系。任何单位或个人非经河南广播电视台授权,在其所组织的武术比赛活动中通过直接或间接使用“武林风”之标识,以及用其他方法,明示或暗示其活动是河南广播电视台举办的“武林风”系列武术比赛活动,或是与河南广播电视台“武林风”关联的武术比赛活动,对于河南广播电视台而言均构成不正当竞争,对于公众而言就是欺诈。
二、涉案赛事活动违法行为如下:
1.涉案赛事活动在截止2019年4月13日之前实施的赛前宣传、招商等工作过程中,大肆宣传其“协办单位”包括河南武林风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郑州武林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武林风龚艳丽搏击俱乐部。以上三家公司均与河南广播电视台无关,也均未取得河南广播电视台关于其在组织武术比赛活动中使用“武林风”之标识及品牌的授权。河南武林风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虽然曾在部分商标类别抢注了“武林风”商标,但是经河南广播电视台依法维权,其抢注的第38类、第41类商标已被撤销;对于河南广播电视台申请撤销其抢注的第35类商标的案件,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也已于2019年3月26日一审判决河南广播电视台胜诉。该公司企图限制河南广播电视台在“武林风”系列电视节目中使用“武林风”标识的案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已于2019年3月16日终审再次判决其败诉。经查郑州武林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也通过注册“中国武林风网”等方式故意误导和混淆其与河南广播电视台“武林风”品牌之间的关系。龚艳丽女士虽然是“武林风”赛事名将,但其俱乐部名称并不包括“武林风”之前缀,也并不因龚艳丽女士曾参加“武林风”赛事活动就取得了相应授权。根据赛事现场显示的该俱乐部名称,其中也无“武林风”之前缀。涉案赛事活动的此种宣传、营销就是借该三家公司名称中的“武林风”三字,故意暗示该活动与河南广播电视台久负盛名的“武林风”系列武术比赛活动的关系。
特此声明。
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
黄 琨 律师
2019年4月18日
(原题为《严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