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行业侵权频繁,企业维权难又为何?
OFweek半导体照明 5月25日,华为对外宣布将对韩国三星公司提起知识产权诉讼,诉讼中华为指责三星未经授权在其手机中使用了华为的4G蜂窝通信技术、操作系统和用户界面软件,要求三星就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华为进行赔偿,这在业内引起一片哗然。
“叫好声”认为,这是已经拥有专利积累的中国企业在国际舞台上的一次“实力亮相”,这件事本身就是中国制造业的胜利;“阴谋论者”认为:华为背后有苹果撑腰,目的或为赶超压制三星;也有理智者分析,这不过是一种积极竞争策略。
笔者认为,不管是那一种声音,华为起诉三星都将在知识产权领域引起了一股不小的专利诉讼旋涡,而这股旋涡引起的蝴蝶效应,鼓舞了很多正在纠缠于专利诉讼的中国制造企业,敲醒了那些怯于维权的中国企业,尤其是LED显示企业。
众所周知,LED显示行业准入门槛低,行业发展初期利润高,导致很多没有技术储备的草根企业充斥其中。随着入行企业的增多,行业竞争越来激烈,这些草根企业开始站不住脚跟。为了提高自己的市场占有率,谋取短期利益,他们只能铤而走险的仿造、复制别人的产品,选择“拿来主义”,坐享其他企业的研发成果。
诚如东莞兴煌总经理助理许春林所说:“仿造和剽窃专利技术具有投产快、成本低的特点,它们不需要像原创厂家那样,投入数万、数十万乃至上百万、千万的研发费用,但产品功能效果却能与原创产品高度相似,且成本低廉,因此售价往往远远低于原创厂家,侵权企业可以从中赚取丰厚的利润。”
因而,这些对知识产权的漠视,对他人专利肆意侵犯的恶意行为,给原创企业,乃至整个LED显示行业带来巨大的伤害。前不久,遭受多家企业复制其公司历经多年研发的“双维护屏”的齐普光电总经理吴小刚就曾愤懑的对本刊记者表示:“侵权打压了一片专注于技术研发LED实体制造业,挫伤了企业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使得实体制造者也长期在市场价格战中苦苦周旋,饱受价格战之苦。”
的确,创新企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耗费大量的资金投入研发,自身尚未从新技术中获取收益,剽窃者便轻易地抄袭,以低价销售,使得原创者被迫应对价格战,这能让人不愤懑吗?特别是当剽窃和抄袭盛行,创新意愿被疯狂的抄袭所阻吓,创新的成果时刻受到威胁,行业形成无人愿创新、无人敢创新的局面时,创新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保障,创新的动力也就无从谈起,而这无疑是行业面临淘汰的危险信号。
然而,令人奇怪的是,面对别人的侵权,很多LED显示企业司空见惯,甚至明知被侵权,也是忍气吐声,对峙法庭的并不多,基本采取和解甚至不了了之的方式简单完事。为什么呢?
取证难、立案难、赔偿难
吴小刚认为,LED显示行业同质化比较严重,虽然很多产品在外观上有差异,但基本也是大同小异,所以不存在谁侵谁的专利。只有比较独特的发明专利,才可能提升到侵权的层次。而且,侵权企业对产品的复制是逐步升级的,为了掩人耳目,不可能一下子就把产品原搬不动的抄袭。毫无疑问,这给取证带来很大的困难。也因此,吴小刚在面对公司产品所遭受的侵权行为时,首先采取的措施不是拿起法律的武器,而是希望通过媒体的正面宣传,呼吁企业尊重知识产权。
深圳市国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所长陈永达则从律师的角度表示,很多企业认为取证难,立案难,关键是权利人缺乏维权意识和维权手段。他认为,被侵权就好比被蛇咬了,企业只知道被蛇咬了,不知道去打蛇,然后就认为蛇是非常可怕的,维权只是无关痛痒的吆喝几声。当然,也有企业想要去维权,但对自己的专利没底气,毕竟在抄袭盛行的行业环境,可谓“天下文章一大抄”,谁抄谁还说不定,因此光説不练,只能在私底下抱怨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