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文章

淄博30名消费维权个人获表彰 展现优秀公民风采

  原标题:30名消费维权个人获表彰

  □本报记者 路锦 通讯员 李海荣 报道 本报讯 3月11日,市委宣传部、市消保委表彰了30名消费维权先进个人。此次评选面向全市各行业,展现了淄博市维护消费者权益优秀公民的风采。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消保委积极构建“大消保、大维权”工作体系,广开渠道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消费维权队伍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服务于广大消费者,为全市消费维权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一批优秀的消费维权工作者。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消费维权的积极性,经过基层推荐、组织评审、公示评议,授予丁莉等30名同志“淄博市201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免责申明:本站所有资料均来自于网络,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对您的版权或者利益造成损害,请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我们将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