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问政简报:员庄征地推倒的核桃树判定4
《百姓呼声》问政简报:员庄征地推倒的核桃树判定4
2016-08-02 19:44:14
网友投诉“员庄征地推倒的核桃树判定4—6年,是根据什么来的”的回复
7月28日,洛阳网《百姓呼声》网友发帖,投诉称,关于员庄强行征地推倒的核桃树判定的4—6年是根据什么来的,直颈十几厘米外颈四五十厘米的核桃树4到6年能长那么粗吗?他们论亩赔偿4—6年6000元或者8400元的依据是什么呢?是国家规定的吗?
今日上午,丰李镇党政办通过《百姓呼声》平台及时回应诉求人:关于“员庄征地推倒的核桃树判定4—6年,是根据什么来的”的受理情况说明如下:尊敬网友您好,按照洛龙政(2014)10号文件规定,亩均种植盛果期果树56-111株的属于经济林,经济林按亩赔偿,4-6年生核桃林地每亩赔偿标准为6000元;亩均种植盛果期果树56株以下的经营中果园或零星种植的盛果期果树可按株赔偿。经实地调查,您所反映的地块种植核桃、梨树等经济作物为超密度种植经济林,不能按株赔偿只能按亩赔偿。当前贠庄村区片地价为每亩7万元,签订征地协议后预付80%(即每亩5.6万元),地表附属物清理后再付20%。如仍有疑问可直接到丰李镇重点工程办咨询。丰李镇党政办
详见>>
注:如果您有疑问需要咨询求助,有问题需要投诉举报等,可通过如下方式与洛阳网百姓呼声平台取得联系获得帮助:登录洛阳网百姓呼声平台(网址>>);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安装“掌上洛阳”手机客户端,随时随地接收部门回复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