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 欢迎举报
6月20日至24日,全国检察机关将统一开展第十八个
“举报宣传周”活动,
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
最高检将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加强举报人保护和奖励,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举报权利,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信函举报、当面举报、网上举报、预约举报、传真举报等。
检察机关举报电话:12309
公众拨打12309举报电话后,请按语音提示操作。
举报网站域名:
举报工作流程
奖励
在奖励举报人方面,根据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举报有功人员可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内发给奖金,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在1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但不超过20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限制。对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但没追回赃款的案件,可酌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下奖励。
保护举报人措施
在保护举报人方面,主要体现在两点:
一是为防止泄密而使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检察机关收到的书面举报材料由专人拆封,拆封后将举报内容输入微机,加密码严格管理,未经授权或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由专人报送,检察长亲自拆封;接受当面举报必须在固定场所,由专职接待员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旁听和询问。
二是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如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构成犯罪,检察机关会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