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黑了村里好多钱,举报他贪污为什么告不倒?
击标题下方的 山西汇智律师事务所
了解最新、实用、前沿的法律资讯
欢迎小伙伴们分享、订阅
村干部贪污公款却百告不倒?这可能不是他的背景有多硬,而是举报的路子走错了。
不是公务员村干部难定贪污
贪污腐败令人痛恨,但贪污犯也不是谁都能当。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可以看出,一个人要犯贪污罪,首先他得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务员。
而掌管着一个村大小事务的村干部,虽然看着像官,但在法律上他却并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也就是说,村干部是村民通过民主选举出来的管理者和服务者,是集体选举的官而不是国家任命的官。相较于公务员,称村干部为“村务员”可能更加合适。
既然不是公务员,那么以犯贪污罪举报村干部自然会与预期南辕北辙。这也是很多父老乡亲拿着举报村干部贪污的材料跑到当地反贪局举报,却被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不少读者或许会问,既然村干部无法成立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我们是不是就拿他们没有办法了呢?为什么又经常能从报纸电视里看到村干部被判处贪污罪的新闻报道?
告倒黑心村干部,你需要学会控告举报的正确姿势
村干部作为掌管一方水土的“村官”,其身份本质上是农村集体单位的工作人员。虽然身份不高,但权力不小,小到低保发放,大到拆迁补偿,都属于其职务上的权力范围。而有权力的地方就有寻租,如果村干部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村集体的财产,村民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控告其犯职务侵占罪。
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犯职务侵占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除职务侵占外,特殊情况下,村干部也可能涉嫌职务犯罪。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
村干部平时的身份是协助国家管理农村公共事务,但在替国家执行公务时,其身份就从“村务员”变成“公务员”了。也就是说,当村干部发国难财,贪国家钱时,我们再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向当地检察机关举报就名正言顺了。
关注我们 -
负责人及电话:
郝律师:13935565750
山西汇智律师事务所电话:0355—2025155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城东路420号都市名门A座3201
山西汇智律师事务所晋城办事处电话:0356-2691314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新市东街423号(丝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