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六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举报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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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全省、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从9月29日起至2014年1月6日,全面开展“压事故、保平安百日攻坚行动”。为充分发挥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严厉查处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市交管局决定从即日起并长期实施在媒体上设立“交通违法媒体曝光台”,并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收集群众对严重交通违法举报信息,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和广泛性。
市民发现以下六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拨打市交管局交通指挥中心热线电话:028-86623572或者当地122进行举报,也可以@“成都交警新浪官方微博” 、“成都交警腾讯官方微博”进行网络举报。举报人应留下电话号码、真实姓名、住址等联系方式,举报经成都市交管局查证属实并依法进行了处罚的,由实施处罚的交管部门在调查处罚结束后的8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支付奖金。
有奖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奖励标准:
1、凡举报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员20%(含)以下的,一经查实奖励100元;超员20%以上的,一经查实奖励300元。
2、凡举报各种校车及社会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或超员的,一经查实奖励300元。
3、凡举报7座以上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的,一经查实奖励300元。
4、凡举报驾驶无牌无证或者套牌、遮挡号牌驾驶汽车的,一经查实奖励500元。
5、凡举报“毒驾”、“酒驾”汽车的,一经查实奖励500元。
6、凡举报货车非法改装、拼装或非法改装、拼装窝点,一经查实奖励1000元。
据介绍,出台奖励办法,旨在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及时发现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提醒:向交警部门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实名制”。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市民举报时可以放心,受理举报的单位将为其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