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原副校长褚健案五次延审,中控集团为其申请取保
△中控集团创始人、原浙江大学副校长褚健
7月19日,中控集团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褚健教授取保候审申请书。据了解,禇健1963年生,曾于1999年被聘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首批特聘教授,同年任浙江大学先进控制研究所所长。2005年任浙江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曾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2013年底,禇健因涉嫌经济问题被批准逮捕。
褚健被查后中控集团几近失控
当中控集团统计出2014年高达20%的离职率时,国务院参事、科技部原秘书长石定环忧虑道:中国控制系统领域的自主产业正面临着“全军覆没”的危险。
2013年10月,褚健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行贿等行为被拘。创立于1993年并一路猛进的中控集团随之陷入困境。
2014年4月,中国工程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院士苏君红、周立伟,中国工程院兼国际宇航科学通讯院院士、中国制导系统工程技术专家钟山等,联名致信国家安全委员会,递交了一份“紧急报告”。
报告认为,中控集团“国内最为领先”的自动化控制技术及信息安全技术研发若受影响而延缓,“后果不可想象”。
“但现在不知道怎么往前走,只有暂时停下来。”中控集团工会主席章全告诉记者:“没有了主心骨,就没有了好办法。”
2014年8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移交褚健案至湖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分别于9月30日及12月16日两次退回补充侦查。2015年春节前夕,检方对褚健提起公诉。
褚健案尚无定论,重压之下的中控集团,却几近失控。
案情经过
2012年,有匿名信举报褚健论文抄袭、当校长期间贪污数亿、向国外转移资产、乱搞男女关系等罪名。中央巡视组开始对高校进行巡视,浙江大学恰好被选为巡视单位,褚健被调查。
2013年1月,第二轮调查启动,国家审计署上海特派办对褚健在浙江大学的科研项目和中控集团进行审计。2013年3月,全国数百个高校领导、院士以及浙江省厅局级以上的领导,收到更大规模举报信。
2013年10月褚健被拘捕。当时他已经进入院士候选,正在等待第二轮答辩。但褚健没能等来他的第二轮答辩,19日深夜,褚健在出差途中被异地拘捕。
2014年4月,王成、钟山、苏君红和周立伟四位工程院院士联名给国家安全委员会上书,为褚健陈情。
2014年8月,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完成侦查后制作了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主要罪责集中在2003年校企产权私有化过程中的问题。
2015年2月,检察院对褚健提起公诉,检方认为褚健方受让的股权涉嫌侵吞国有资产,存在贪污以及行贿行为。从侦查机关调查的情况看,褚健在担任浙大副校长8年的时间里,未涉贪腐问题,转移资产纯属子虚乌有,褚健个人生活也没有问题。举报信和起诉书差别巨大。
今年6月16日,法院通知,褚健案再次延长审限三个月。该案已经被延期五次。
被捕之前,褚健的履历堪称完美
1978年,15岁的褚健以全校最高分考入浙江大学化工系工业自动化专业;1986年,褚健成为浙大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及仪表专业与日本京都大学首届博士联合培养第一人;1993年,年仅30岁的褚健晋升为浙大教授,次年成为博士生导师;1999年,褚健被聘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首批特聘教授;2005年2月,褚健任浙江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分管浙大人事处、后勤集团,以及浙大下属企业。
褚健在学术上取得的成就亦较为瞩目:从1997年到2013年,褚健获得过8个国家级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两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次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褚健还有另一个很重要的身份,中控系的创始人。而他被指控的主要罪行之一亦是其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的问题。
1992年是一个特别的年份,邓小平南巡讲话,激发了全社会创业的激情和梦想。此后,浙江大学正式成立了产学研一体化的“十二条龙”,即12个学科性公司。1993年,褚健受命创办了浙大工业自动化公司,这也是中控系的前身。
褚健的另一位辩护人、浙江凯富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当时学校和国家都没有资本金投入,算是虚假注资,是褚健自己借了20万元投了进去。
浙大工业自动化公司的主营业务为DCS(分布式控制系统)产品。当时,国内的DCS系统已被国外的品牌所垄断,国内的大型企业用的都是国外品牌的DCS,几乎没有考虑国产DCS的可能。
“中控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起步的,加上又是虚假注资,艰辛和困难可以想象。”褚健在自辩材料中回忆说。
1999年5月,浙大决定将浙大工业自动化公司与浙大半导体厂、浙大快威科技一起并入拟上市企业浙大海纳(原名浙大辰光);浙大工业自动化公司更名为浙大海纳中控公司。
“当时愿意并入上市公司,也是希望借这个平台能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研发,但浙大海纳总裁及董事会只关心每年完成利润这种眼前任务,对投入研发风险大、回报周期长的控制系统没有给予支持。”褚健说。
大约3年后,浙大海纳董事会决定剥离浙大海纳中控公司。
2003年1月,浙大海纳中控公司完成剥离,转让给由褚健实际控制的中控科技。
褚健也被认为是这一次校企产权私有化的最大获利者,为今天的牢狱之灾埋下了祸患。
从浙大海纳剥离出来后,经褚健带领团队打造多年,中控系成为国内工业自动化领域科技水准最高的企业。至褚健出事前的2012年度,中控科技拥有4000多名员工,年产值达30多亿元。据中控方面介绍,中控科技制定了国内自动化行业的第一个国际标准,不仅占领了国内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还使DCS系统降价至原来的三分之一。
谁的中控
“我从未见过一家股权变更如此频繁的企业。”资深商业顾问黄惟洪在对褚健被捕前中控集团及旗下公司历年股权变更进行分析后发现:公司成立初期,基本均由褚健解决资金投入,待公司运营正常后,“创始人的持股比例逐渐缩小”。
记者梳理中控集团历年股东变更记录发现:2002年11月,中控集团的注册资金由1500万元增至2000万元,褚健通过受让及认购成为持股60%的第一大股东。经过多轮减持,目前在中控集团及中控系12家子公司中,褚健持有的股份共计30%左右。
2009年11月,褚健辞去集团职务,至2013年7月,期间经历5次人事变动后,中控集团的股东变更为:浙江致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0%,浙江昌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5%,浙江创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
而上述3家投资公司中,前两家法人代表分别为集团董事赵忠平和褚敏。
在中控集团旗下12家子公司中,规模较大的中控技术、中控信息、中易和的股权结构均经过多次变更。
中控技术自1999年成立至今,股权变更共计24次,相比中控集团,公司管理更为成熟的中控技术,其股东构成由最初的一家机构、两名自然人,最终变更为10家机构及113名自然人。如前所述,褚健所持有的9%股份,已于2011年转让于正泰电器。
中控信息在经历15次股权变更后,注册资金由1999年的3000万元增至2014年的1.1亿元,褚健于2009年辞去董事。目前中控集团持股占比50.28%,中控集团副总裁张伟宁、中控信息副总裁王建军分别持股12.57%和32.96%,另外4.19%则由浙江大学创业投资公司持有。
“中控集团各公司的股权变更情况基本相似。”中控集团法律顾问、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沈田丰说,“中控集团管理层及技术人员所持的股份,其实很多就是褚健直接送的。”
贾勋慧称,正泰电器早于2011便表示希望可受让更多股份,以成为中控集团的第一大股东。
《财经国家周刊》多方了解到,在中控信息增资过程中,巨星科技对中控信息的估价为每股7.1元,而正泰电器的估价则高达每股9.1元。
巧合的是,正泰和巨星这两大中控主要的外部股东,其负责人均在浙江省工商联担任要职。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为浙江省工商联主席,巨星科技董事长为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
章全则认为,引入外部民间投资是迫不得已的长远考虑,眼前最重要的是“守住中控集团的成果,尤其是新型产业不能丢掉”。
“没有褚健,就没有中控。”沈田丰向记者表示,“这句话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说,我想谁都不会有异议。”
附: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单位:中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
单位邮编:310051
联系方式:0571-88851888 传真:0571-86667588
申请事项:
褚健,男,53岁,原浙江大学副校长、中控集团创始人,2013年10月19日因涉嫌侵吞国有资产、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罪名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拘留至今。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现实要求,现由本单位申请对其依法采取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及事实:
一、取保候审是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的需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13日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针对以科研人员为主体的执法对象提出在办案中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五个界限”。其中“对于身兼行政职务的科研人员特别是学术带头人,要区分其科研人员与公务人员的身份”、“区分科研人员合法的股权分红、知识产权收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与贪污、受贿之间的界限”以及“区分突破现有规章制度,按照科技创新需求使用科研经费与贪污、挪用、私分科研经费的界限”均与“褚健案”中的几大焦点一一对应,为“褚健案”中的身份交叉、股权买卖、科研经费使用等核心问题的性质做了明确划分,并指出“对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明确、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褚健虽然在被捕前曾身负浙江大学副校长、中控科技集团总裁等多种身份,但是他同时也拥有大量重要科研成果,至少八次获得国家级科学奖项,极大推动了我国自动化控制领域的技术进步。不能因其它身份而抹灭褚健科研工作者的本质,更不能因其行政、企业经营的工作而忽视其更为重要的科研工作。
《意见》要求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关键岗位的涉案科研人员,尽量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对于科研单位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一般不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在褚健被捕期间,由其主持的“863”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一拖再拖,难以结题,事关国家工业安全的众多重大技术研究一并陷入停滞。
依法对褚健采取取保候审是贯彻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的切实需要,同时更是保证褚健相关科研工作尽快回归正轨,减少国家科研人力、资金损失,保证我国科技创新事业继续健康向前发展的亟需举措和必由之路。
二、取保候审是贯彻落实中央科技创新政策精神的需要
“褚健案”被称为“中国科技第一案”,这不仅是由于褚健身份的特殊,更由于案件本身起因和过程的典型性,其中所涉及的科研人员下海创业问题及科研项目的申请及经费使用问题均是在原有科研管理体制下常常扼住科技人员创新“咽喉”的问题。因此,“褚健案”不论在高校还是科学界都已成为“风向标”式的案件,对待“褚健案”的方式及态度将会对科技创新领域产生极大影响,褚健的回归进程影响着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投身我国创新创业大潮的进程。
近段时间以来,中央不断提出要为科研人员营造良好的机制体制。习总书记在今年5月的科技创新大会上强调要尊重科学研究的规律,提出“在基础研究领域,包括一些应用科技领域,要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向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允许科学家自由畅想、大胆假设、认真求证。要让领衔科技专家有职有权,有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更大的经费支配权、更大的资源调动权。不要以出成果的名义干涉科学家的研究,不要用死板的制度约束科学家的研究活动。”同时,总书记也肯定了企业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重要力量,“应该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这一系列重要论断为褚健的科研行为和创业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撑。
依法对褚健采取取保候审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科技创新大会的讲话精神及中央科技创新政策精神的需要,也是鼓励科研工作者安心投身科技创新事业,推动创新驱动战略、科技强国战略稳步前行的切实保证。
三、取保候审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需要
褚健所从事研究的工业控制技术是事关国家安全的核心技术。国务院参事、科技部原秘书长石定寰曾表示“这样的技术国外是不会给我们的”,“恰恰是以浙大中控,以褚健为代表的一群人在这一领域不断攀登高峰,渐渐形成我国自主创新的技术”。而“从整个团队来看”,褚健是“核心人物”及“灵魂人物”。
褚健案在业内外有着极高的关注度。王成、苏君红、周立伟、钟山等四位中国工程院院士早在2014年4月即联名致信国家安全委员会,递交了一份“紧急报告”。报告中提到由于褚健被捕,“相关科研工作已造成很大影响,会大大拖后我国控制系统安全领域的及时应对,在我国目前面临如此威胁的情况下,代价巨大。”2014年8月,800 多位浙大教授及中控公司员工联名为褚健申请“取保候审”,其中包括浙大现任学院院长、退休的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以及工程院院士等人。
自动化领域由于直接事关国家安全而成为了极具风险的敏感领域,极易受到国内外反动、敌对势力的聚焦和攻击。“褚健案”不仅严重阻碍了褚健一方研究团队的科研工作,同时也影响着我国同一领域科研人员的整体信心和进展。
依法对褚健采取取保候审、保证褚健尽快回到正常工作岗位既是对褚健个人负责的体现,同时也是对整个国家安全负责的体现,刻不容缓。
四、取保候审不构成社会危害,且符合人道主义精神
起诉意见书主要涉及褚健创办企业、经营管理企业过程中的股权转让、资金拆借、股东分红,以及作为课题负责人按照浙江大学的规定支配使用科研人员费方面的“经济问题”,经过教育部纪检组、审计总署、省检察院的三年全方位细致审查后可基本确定其不属于贪腐案件范畴,没有主观上的危害性,同时也没有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目前褚健个人身体状况欠佳,同时与家人和社会隔绝也已经有三年时间。结合本案具体情况,褚健符合《刑诉法》第65条规定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依法对褚健采取取保候审是人道主义的体现,也是保证其在案件结束后能够保持健康、良好的状态尽快投入科研事业、继续推动我国自动化领域发展的必要举措。
五、中控科技集团有意愿、有能力承担担保工作
中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始创于1993年,二十年来在多个行业一直保持着快速稳健的发展,现已成为产值30多亿元、就业人员4000多人、拥有几十项国家专利和重要发明的多领域自动化综合性集团公司,下设有8家子公司、1家研究院、17家分公司、3家海外分支机构。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胡锦涛、温家宝、贺国强、李长春、曾庆红、尉建行、李岚清、马凯等现任和离任国家领导人都曾来到中控视察并对中控的科技创新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褚健作为创始人及企业发展的重要领导者,长期以来在中控坚持自主创新、产业报国的道路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褚健入狱后,中控各项事业均遭受严重挫折,企业发展遭遇瓶颈,众多科研项目被迫中止。作为浙江省乃至全国重要的科技型民族企业,中控的发展对我国工业安全、工业自动化领域及相关行业发挥着重要影响,同时也是我国相关行业企业能否坚持自主创新道路的“风向标”。
中控科技集团急切地希望褚健能够尽早回到工作岗位,帮助中控推动民族自动化事业向前发展,成为引领我国自主创新的先行企业,实现产业报国的中国梦。
中控科技集团完全有能力、有信心、有决心承担担保责任,切实履行担保义务,保证褚健在取保候审期间依法行动,耐心等待司法部门对于案件公平公正的审理结果,并积极配合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在科技创新创业等专业性、特殊性方面为司法部门竭力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协助,协助司法部门让此案成为彰显中国法制进步、推动中国科技创新的无懈可击的典型案例。
此致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同时抄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委、浙江大学党委。
申请人:中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