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文章

实名举报贪污属实有物质奖励

2014年07月09日 星期三

金羊网 | 数字报系列 | 羊城晚报

  

  上一篇  下一篇 实名举报贪污属实有物质奖励

珠海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依靠群众深入推进惩治职务犯罪

  珠检之窗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荷报道:近日,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在全国统一开展,今年的主题是“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珠海市检察院日前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珠海市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举报、实名举报,共同打击职务犯罪。

  今年上半年立案查办62人

  据介绍,全市检察机关近年坚持以打击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为办案重点。自2013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126件128人。今年以来,在珠海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了查办案件的力度,截至6月份,已立案查办案件62件62人,其中,处级要案2件2人。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副检察长王天鸿表示,检察机关将继续以专项工作为抓手,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以抓办案、促治理,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和预防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严查违法减刑、假释现象

  群众举报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线索来源。据介绍,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职务犯罪举报线索505件。此外,市检察院接待来访群众700批1186人,检察长接访57批82人。为方便群众举报,目前,珠海检察网站可提供案件查询、网上举报和申诉、检察长接访等服务。 “为激发群众实名举报热情,检察机关将严格落实实名举报人奖励制度。”王天鸿说。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对举报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线索,经侦查属实的,对举报人实行物质奖励。今年年初,市检察院依照规定对一实名举报人给予了1万元的奖励。

  今年4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专项检察活动。重点检察对象包括正在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和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据介绍,在专项检察活动中,全市检察机关共清理出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罪犯12人,现已由市检察院统一组织重新体检,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要求收监执行。该专项检察活动将持续至12月底,检察机关还将对发现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市民可通过市检察院举报中心电话12309反映相关情况。

陈荷

免责申明:本站所有资料均来自于网络,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对您的版权或者利益造成损害,请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我们将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