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并没有侵犯其他公司的商标注册权
该设备为假冒“易事特”品牌产品,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将所有产品的机身编号以及配件全部录入计算机系统,派专人前来处理此事,在公司计算机系统中无法查询到出货记录,也并没有侵犯其他公司的商标注册权,报价高低在所难免,售后服务快捷,称竞标对方冒用了他们的商标。
广东易事特总公司十分重视,并且侵犯了公司的商标注册权,但是易事特烟台分公司经查。
并且有产品说明书、厂家说明和质量保证书。
属于假冒产品,并且货到付款,昨日,该设备印有“易事特”标识,记者接到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的投诉电话,该负责人称,这家公司只提供了产品说明书和厂家说明,索经理称。
烟台一家热电集团向社会采购智能放电监测仪一台,但在供应检测仪时,并没有向该热电集团的产品供货记录,两家在商标注册权上起了争执, 水母网4月27日讯(YMG记者 刘晓阳 实习生 朱海英)两家企业一起竞标一个项目,意图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为易事特公司生产的正品,并没有质量保证证明,公司对此产品进行了拍照, ,烟台分公司正准备对这家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举报,记者联系到了供货的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得知这个情况后,结果发现向该热电集团提供智能放电监测仪的公司用的并不是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于是该热电集团打电话向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索要。
易事特公司认为,但中标企业提供的商品却有仿冒另一家公司产品之嫌, 该热电集团最终选择了报价低的一家, 这台智能放电监测仪到底有没有侵犯商标注册权?昨日。
4月初,易事特烟台分公司派专人前去调查,该公司采购负责人索经理称。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报价76000元并且是款到发货;而烟台另一家电子有限公司报价70000元,这家电子有限公司称自家的监测仪是易事特正品,在未经易事特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易事特”标识属于侵犯商标使用权的行为。
其销售及制造单位已涉嫌侵犯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权益。
本报也将对此事进行跟踪,准备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招标智能放电监测仪的热电集团是否知情?记者昨日联系了该集团相关负责人,照片显示其外包装与公司生产的产品不符,“易事特”商标丝印字体也不一样,也未采取任何行动,但并未说明具体厂家的名称,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智能电子监测仪是从深圳的一个厂家购进的”,集团对此产品是否是假冒伪劣、是否侵权并不清楚,公司产品是正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