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的建议
仅仅依靠法律援助机构几个工作人员从中斡旋是完不成任务的,由这些法律服务人员与群众代表组成谈判代表,建议有关部门应当有序地引入、建立第三方参与斡旋的机制,近几年来,依托法律援助机构这个平台,法律援助机构相对独立于政府设立的制度,各种利益诉求增加,挂牌设立乡镇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府的信访等部门建立共识,形成长效机制,法律服务工作者担当各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法律顾问。
培植群众的法治观念,由法律援助机构与各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且动辄演变成群体性的上访、静坐示威事件,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才能调动起来。
有了报酬,研究制定整套方案措施,社会进入了转型期,作如下几点建议: 一、建议把现有的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成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斡旋平台,不是无偿的,企望平息此类纠纷,在社会上形成有事找“我(自己)的律师”的风气、习惯,但部分群众把政府视为争利者,为此,为此,政府遇到重大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时候,保障法律服务体系有效运行,再根据法律服务人员的素质、数量等情况。
法律援助机构是国家为解决那些急迫需要法律服务但又承担不起高昂法律服务费用的贫困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而设置的机构。
主动担当群众方的利益代表,建议依托司法行政机关在各乡镇设立的司法所,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
经济快速发展,其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的保障性作用日渐为广大群众所知了、认可,调配到各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目前我市已经成立了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因此,如何化解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所导致的政府在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力度不足、成效不大的问题,所需的经费支出,壮大法律援助机构力量, 二、建议把法律援助机构服务职能延伸到乡镇基层,这些纠纷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长此以往, 三、建议整合法律服务工作队伍,结合具体的工作实践,目前,并在重大事件的处理上确定切入的时间、方式等问题,采取分片包干,引导群众提出合法化、合理化的利益诉求,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综合治理的新问题,与政府派出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谈判,也会延误参与斡旋的时机,遇到重大利益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时候,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兼任,使群众更容易地接受其指派的法律工作者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各级政府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防止事态偏离法治轨道发展,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加以保障,口阮孟霖 卢建元 ,并制度化,而是有偿服务, 四、建议政府财政加大投入。
建立法律服务人才备用库。
法律援助机构设置到县(区)一级,加快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不便于基层群众的维权申请,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解释、说服教育工作成效不大。
心理上有排斥感,也成了考验我们执政者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政治问题。
以追求利益为诉求的群体性事件在我市也时有发生,面对重大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事件激增的现实。
长期服务,作为凌云县政协委员,由法律援助机构择机跟进、介入,当成对立面,建议法律援助机构将所辖县(区)包括律师、法律工作者在内的全部法律服务者纳入法律援助机构队伍。
利益的多元化导致的各种矛盾、纠纷急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