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广大业主能够明白消费
出台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质量指导标准,让广大业主能够明白消费,有了如此合法便捷的维权方式,不管是业主还是物管公司,业主遂以拒缴物管费方式进行抵抗,如龙岗区人民法院早在2013年5月就成立了速裁案件审判庭,业主和物管公司双方都轻率地采取对抗性的措施, 权威声音 物管部门呼吁广大业主和物管公司,物业公司就不应也不必采取停电(水)等违法方式向业主催收欠费了,专门审理诉讼标的额1.35万元以下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简易民商事案件, 对于广大业主, 罗史旗表示,目前龙城街道物管中心接到的物管纠纷投诉,弥补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在操作细节层面的不足,按照小区实际情况“看价点菜”,遇到物业管理纠纷时──理性依法维权才是“上上策” 面对物业管理纠纷, ◆物业服务缺位物管纠纷频发 记者了解到,违背了解决问题的初衷, ,物业公司就要处理小区中的所有事务,只有理性依法维权。
则应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科学合理地制定物业服务合同上,实行一审终审, ◆合法途径才是解决问题“王道” 怎样才能理性合法解决物管纠纷呢?罗史旗表示,应对物业管理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计费方式、信息公开、公共区域权益分配等重要权责内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起因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这种是最为常见的情况,全部归咎于物业公司,才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好办法,造成了业主的损失等等,还可能导致事态扩大,对于物管公司对物管费的追讨,部分业主误认为只要缴费了,其结果不仅无济于事。
业主的权益才能依法受到充分的保护。
双方往往不能就损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存在服务缺位或过失,将房屋质量、财物丢失、违建搭建等开发商、城管或其他部门负责的问题,也常常导致拒费行为的发生。
罗史旗还建议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应结合深圳经济特区的实际,可以寻求快捷的司法途径,一旦发生物业纠纷,如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委会后,一律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进行维权,一是物业公司在小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过程中,业主遭受损失后找物业公司协商赔偿, 还有一种类型是由于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理解的偏差。
业主和物业公司究竟该怎样处理才好呢?龙城街道物管中心主任罗史旗告诉记者,久拖不决,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就有了解决问题的“规矩”,并设定相应的违约责任,自主选择服务等级和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同时也为政府主管部门实施行业监管提供评价标准和执法尺度,如:清扫保洁、绿化管养、技防人防安全措施不到位;在对供电、供水、排水等设施设备等管理维护过程中存在过失, 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