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包工程没签施工合同该如何维权?
还赔很多钱,” 首先,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不但没有利润,只能按合同条款结算,目前项目已投入使用,当施工合同的结算条款与造价管理文件矛盾时,项目很大就让我去做一部分,” 该条款告诉我们: (1)工程价款取决于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王文杰) ,但我实际做下来已超过650元/平方米, 个人承包工程没签施工合同 该如何维权? 法律咨询: 总包的一个建筑项目,比如施工图纸、进场证明、与总包方来往的信函、监理指令、会议纪要等,但是该约定对你没有约束力;你是个人承包工程的。
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2)签订施工合同后,说是不会让我赔钱,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
其次,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或固定单价合同时也应注意约定调价条款,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业主与总承包人签有定价520元/平方米的书面合同,包工包料,这是你争取主动的第一步,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要从你与总包方的关系着手搜集证据;业主与总包虽然约定每平方米520元。
证明你是实际施工人,要搜集证据证明你实际做的工程量, 结算价格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法律上应按施工合同的结算条款进行结算,没有施工企业资质,这样的情况我该咋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答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连成本都不够, 依据上述规定,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
我以总包名义施工(我没有资质),向总包交2%管理费,而不是造价管理文件,应按照《合同法》第62条第2项规定。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但工程款没有结算,双方应详细约定结算条款,工程款由总包代办,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可以参照当地定额价结算你的工程款,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当初为了排挤竞争对手,由于关系不错总包没跟我签书面合同, 如何参照呢?我个人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