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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依法维权仍是“老大难”

  本报讯 (记者郑莉)“与10年前简单的欠薪相比,现在农民工欠薪案件越来越复杂,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2月9日,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该中心2014年工作报告显示,追讨欠薪已不是农民工寻求法律援助的唯一案由,农民工对社保待遇、年休假等其他经济权益的诉求正在迅速觉醒。在该中心援助的案件中,单纯的欠薪已经成为“传统案件”,占比已经从60%以上降低到了20%左右,且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季节性特征不再明显。

  佟丽华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致诚农民工中心调研发现,如今,农民工法律援助已超越劳动争议范畴,在案件类型、援助对象、争议内容、法律适用和判决执行等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复杂性在增强。

  据长期从事法律援助研究的王芳律师介绍,随着农民工维权意识的增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实施,由劳动争议引发的行政法律援助案件正逐渐增多。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出国务工人员逐年增加,农民工跨国劳动争议案件开始出现,涉及更为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

  不过,与10年前相比,执行难依然是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老大难”问题。尽管法律法规日臻完善,但部分用人单位逃避用工责任的手段也不断“花样翻新”,并在执行程序上做起文章,拉长了农民工维权的周期。比如,农民工王某经历一裁两审终获胜诉,法院在对单位进行强制执行时冻结了法定代表人夏某的个人账户,夏某随即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随后法院进行了执行异议听证并作出执行裁定,夏某又对裁定不服再次起诉,案件经过两审方才尘埃落定。最终,王某耗时6年、历经两裁四审才拿到了欠薪。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侵权和争议案件引发的刑事法律援助正逐渐增多。致诚农民工中心发现,在经济困难、维权自救、受人胁迫等原因驱动下,一些农民工因为“不懂法”铤而走险,采取过激甚至违法手段维护权益。自2011年底至2014年10月,该中心共为137名农民工提供了刑事法律援助,其中91.2%集中发生在2013年以后。

  该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分析认为,造成农民工维权难的原因主要在于,劳动违法现象依然严重,同时,现有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不畅,程序多、时间长、效率低,农民工往往难以承受维权成本之高而放弃权益或转而采取其他方式。

  “针对劳动争议调处模式低效问题,建议修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并赋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一定的强制执行权,将劳动监察变为劳动警察。”时福茂建议。

  佟丽华则表示,培养一批职业化、社会化的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公益律师也尤为重要。

  (原标题:农民工依法维权仍是“老大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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