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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托词拒赔调解依法维权

    本报讯“雇主李某一次性赔偿雇工赵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及后续手术所产生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3.2万元,双方今后不能再生事端。”近日,在襄城县司法局十里铺司法所所长景克杰的调解下,一起工伤赔偿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4年11月份,十里铺镇的赵某受雇于该镇的李某为其建楼房。施工中,赵某不慎从楼上掉下,后被120急救车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其颅骨、下颌骨骨折及身体多处部位受伤。治疗期间,雇主李某先期支付了5000元治疗费,但看到赵某伤情较重,后期治疗花费巨大,就中断了医疗费的支付,并躲避赵某家人。赵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巨额治疗费,在伤情略微好转,身体尚未完全康复的情况下,不得不办理出院手续,在家治疗休养。

    出院后,赵某家人多次找到李某要求赔偿,却遭到拒绝。后在别人的指点下,他们来到十里铺司法所求助。十里铺司法所所长景克杰听了赵某家人诉说后,当即决定立案调处。

    最终,经过景克杰一番法、理、情的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赔偿协议。赵某家人收到赔偿款后,再次来到十里铺司法所表示感谢:“真是多亏了景所长啊!”(吴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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