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供电公司"依法维权" 村民恶意窃电受处罚
株洲供电公司"依法维权" 村民恶意窃电受处罚
2016-05-03 17:23:57
株洲新闻网6月24日讯(通讯员 余忆 李博)谁用电谁交钱,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是株洲市明照乡下青塘台区村民郝某却以家庭困难、低保户为由,拒交电费,并且动手将供电公司台区责任人宋振春打伤。目前,郝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郝某家住明照下青塘台区,6月份所欠电费450元,该台区责任人宋振春多次上门进行催交,但郝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交电费,在催收无果的情况下,6月1日台区责任人依据《供用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将停电催费通知单送达至郝某家,同时,告知郝某相关电力法规和电费收交政策,但郝某不予理会。6月8日宋家桥供电所按照《电力法》有关规定和停电程序,对郝某实施停电措施时,发现他擅自绕越电能表用电,台区责任人当即将挂接的导线进行拆除,并告之郝某该行为己触犯法律。当晚,为防止郝某再次发生窃电行为,台区责任人宋振春再次到郝某家附近进行巡视,发现郝某仍有挂钩窃电的行径,当即进行了制止,可郝某不仅不认识自己的违法行径,还趁其不注意时,用铁锤打伤了宋振春的头部。明照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将郝某带回公安机关。经审,郝某拒交电费还逞凶行为属实,依照有关法律对郝某实施行政拘留。
株洲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获悉后,及时对宋振春进行了慰问和安抚,肯定了该同志不畏强暴,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并要求其家属要依法处置,不得私自进行报复。公司负责人明确表示,公司一定依法维权,积极和公安部门协调,坚决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绝不能让称职的电力员工流血又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