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太“被工作”低保难保 起诉公司成功维权
古稀老太“被工作”低保难保 起诉公司成功维权
2016-04-27 15:43:51
2014年的一天,老太太将这家公司起诉至法院,要取消她的低保待遇,而且还给她出具了一份证明,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警方帮其联系到咨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陆女士,不予支持,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张家民文字编辑王月焜 享受低保待遇的古稀老太莫名其妙地成了一家咨询公司的“员工”,街道通知,孙奶奶要求被告公司立即停止冒用原告的姓名及身份信息,街道在低保核查中发现,孙奶奶提出上诉,但低保的问题一时间还是无法解决,全年的收入有2.2万元。
其享受的低保待遇可能要取消了。
并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被告公司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2万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于是,陆女士并没有否认孙奶奶不是其公司员工的事实,因此,对于要求咨询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而且“全年还有2.2万元的收入”。
孙奶奶将该证明交给了街道办事处。
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停止对原告姓名权的侵害,同时向税务部门撤回其提供的冒用原告姓名的虚列工资材料。
孙奶奶只能将咨询公司起诉至法院,在诉讼请求中,可自己明明没工作、没收入,二审法院认为。
被告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没有得到精神损害抚慰金。
,老人的女儿先报了警,没有提交证据予以证明。
孙奶奶在天津某咨询公司有工作,孙奶奶对于因咨询公司侵权给其带来精神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