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降薪手段逼员工辞职怎么维权
小张在北京市中关村一家软件企业工作了三年,原来月薪一万元。前不久老板找他谈话说由于企业效益不好,小张的岗位即将被取消,但是为了不让他失业,以后就每月支付其5000元,看看能不能撑过难关。
细心的小张发现,公司里被降薪的只有他一个人,便知道了公司可能想把他辞掉,但又不想支付经济补偿金。小张感到心里难受,但即使不同意公司的降薪行为,自己又能怎样呢?
法律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薪金)作出明确约定。同时,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订的协议,只有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且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可见,如果想要降低劳动者的薪资待遇,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应通过书面协议予以确定。
实践中,合法的减薪程序有两种:一种是公司与员工单独沟通,双方通过签署协议来变更此前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报酬的条款,从而实现薪酬的调整;另一种是走民主程序,企业与职代会、工会集体协商,达成集体协议。但集体协议应采用书面的形式公告全体。
需要注意的是,调整薪酬或薪酬政策仍有个底线,即员工的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的其他降低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维权提示: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应支付克扣或拖欠工资额25%的补偿金;劳动者也可以到劳动监察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除此以外,在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