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磨一剑 公证渐成维权利器(组图)
十年磨一剑 公证渐成维权利器(组图)
2016-09-26 08:55:26
(原标题:十年磨一剑 公证渐成维权利器(组图))
十年前,普通老百姓对于公证的印象,是遥远而又模糊的,仅仅停留在电视上摇奖公证的直观印象当中;
十年后,公证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大到打官司取证,小到委托公证,公证在服务经济建设、个人需要、预防矛盾、定纷止争方面,为人们提供了很大帮助。甚至可以说,公证已成为人们生活中自我利益维护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
“十年前,我不知道公证是什么。十年后,生活却离不开公证……”近日,公证当事人刘先生笑呵呵地表示,为解决孩子上学的难题,自己年前在新建路看中了一套房产,可因为青岛的生意繁忙而顾不上办理购房手续。他将买房的事情委托给自己的表妹,没想到出售方却不认账。最后,还是通过公证介入,经法定程序,证明了委托书有效。
公证当事人34岁赵先生和29岁孟女士年前刚刚走进婚姻殿堂。为了给婚姻上个保险,这对新人在领证的前几天去公证处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爱情虽是感性的,生活却是理性的,我们都希望这段感情可以真挚持久,不掺杂任何杂质……”赵先生坦言,随着人们传统观念的改变,现在婚前财产公证在自己的圈子里很盛行,和自己相处的较好的几个朋友也都办理了这样的业务。
不仅仅是婚前财产公证,这几年,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死亡、继承、证据保全、存款、财物及房屋证明、遗嘱、提存等公证业务也越来越多地介入到百姓生活中。
太原市城北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证实,“以前,绝大多数人认为公证离自己的生活很远,当事人对公证的应用是被动的,很多人不得不办公证时才想起公证、选择公证或者是在遇到实际障碍后回过头来找公证,缺乏依法维权意识。”
这位负责人回忆,让公证行业逐渐变暖的是2005年《公证法》的出台,公证的地位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公证法》确定了证据和强制执行效力。此后,公证独特的作用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可以说,公证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社会纠纷规避手段,在利益主体关系复杂化、多样化的今天,能够引导社会成员的行为,形成有效监督,并及时解决问题,正推动社会构建一种新型的契约关系。”
公证处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太原城北公证处办案件数从每年的千余件增加到目前的万余件。随着《公证法》的颁布以及公证程序规则的不断完善,太原市城北公证处不断拓宽公证领域,积极介入城市拆迁改造、经济适用房摇号、国有土地招拍挂以及企业打假、个人维权等民生领域,有效预防了各类纠纷,化解了大量矛盾。
公证质量是立信之本,成业之基,也是整个公证工作的核心。近年来,太原市城北公证处积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强化质量监管、服务经济发展、注重队伍培训和提高信息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公证公信力,让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公正就在身边。为确保公证质量,太原市城北公证处通过不定期开展内部公证案卷质量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形成检查记录,确保把每一个公证事项都办成铁证、放心证、安全证。同时,以积极开展专题培训班等方式,不断加强队伍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
公证工作是一项服务性工作,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为了让百姓了解公证的作用,太原市城北公证处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延长服务链条,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公证便民服务活动,推出便民利民举措,以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取信于民。与此同时,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对困难群众实行费用减免,不断扩大公证的社会影响力。采取多项措施,为老、弱、病、残、孕等弱势群体提供减免收费、上门办证等公证法律服务。认真开展证前审查和证后回访,解决当事人的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使当事人能感到真正的“踏实”和安全。
为民铸诚信,服务促和谐。太原城北公证处牢记“公证为民”服务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延伸服务触角,改善服务环境,以“预约、延时、上门”特色服务、品牌服务,满足困难群众需求,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亲民、为民、爱民、利民情怀,唱响了主旋律,传播了正能量,赢得了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
网格化公证服务进社区挂牌活动现场。
太原市全民学习大讲堂“公证在您身边,为您排忧解难”专题讲座。
太原市城北公证处参加全市公证工作总结表彰会。
公证员走进社区宣传公证法律知识。
公证员郝雅萍带领公证人员现场为公证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
社区挂牌公证员吕海霞、熊雅琴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公证员刘寒冬、公证员助理周婧为福利彩票现场提供公证服务。
公证员上门为群众宣传公证法律知识。
公证员为行动不便的公证当事人上门办理公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