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用法律维护权益 让法规约束自己
今年以来,淮南农民工工作成效显著,有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农民工”,7人被评为“全省优秀农民工”(1人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2家单位被评为“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1家单位获得省“工人先锋号”)。
进入7月,为让农民工更好地用法律维护权益,让法规约束自己,全市人社系统相继开展了“法律宝典送农民工”宣传月活动,虽然时间不长,但效果显著。
在开展农民工法规政策宣传中,我市结合公开招聘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市人社局在市人力资源市场悬挂、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0余条,发送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各县区也通过建立法律宣传站,到街头、集市、施工现场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共发送宣传资料1.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市县区联动有效帮助农民工了解就业创业有关优惠政策,提升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劳动权益的意识。
在全面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中,深入施工工地张贴宣传标语和开展政策咨询,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现场咨询1万余人次,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淮南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营造了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将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纳入农民工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体系范围,2016年7月,全市共组织农民工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1000余人次,在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的同时,同步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我市还结合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等工作开展集中宣传。利用农民工外出和返乡的有利时机,采取输出地和输入地普法相结合的方法,在农民工汇集的车站、街道、社区、农村,施工现场、人力资源市场等开展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由于法规宣传普及到位,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140.8万人,提前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项目160个、职工3.4万人,缴纳工伤保险费483.34万元。
与此同时,我市结合实际,灵活开展其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比如,寿县人社局开展了全县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项宣传活动和企业新录用岗位人员法治培训宣传活动;凤台县人社局开展了贫困户脱贫帮扶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和“送法上门”活动,并制作发放了《农民工法制漫画扑克牌》;大通区人社局在农民工聚集的主要街道、社区、行政村张贴有关宣传标语,送法规政策宣传资料;田家庵区人社局开展走访宣传,并对上访农民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谢家集区人社局设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权岗,开展了送法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八公山区人社局到建筑工地,开展一次日常巡查活动,将法律法规送到一线,引导农民工自觉学法用法;潘集区人社局成立普法宣传队,深入用人单位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利用带有LED大屏幕的宣传车辆开展流动宣传;毛集实验区人社局相继举办了农民工法制大讲座、农民工旁听庭审活动、以案释法系列活动、集中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淮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