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依法维权 解决电网通道线下树患
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可是家住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中和村的村民张某某及其家人,却蓄意在高压电力线路下方种植杨树,以此当作“摇钱树”,千方百计阻拦供电企业消除电网安全隐患。
今年7月15日,在兰州市红古公安分局的全力配合下,公司会同省检修公司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对张某某及其家人蓄意在330千伏海炳线通道内种植的60棵杨树进行了依法砍伐,彻底消除了西北电网运行的重大安全隐患。
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330千伏海炳线是西北电网公司一条重要联络线路,该线路106#至107#段地处红古区平安镇中和村。由于当地村民张某某等以高价要钱为目的,恶意并反复在该段线路下方种植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达数年之久,对西北电网安全运行构成了严重的影响。
自2014年以来,公司多次向省、市政府及工信委、安监局行文汇报并反复与红古区政府及工信局、平安镇政府及相关公安部门等进行联系沟通,并在上述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公司和省检修公司于2015年7月份,对除60棵张某某所种植以外的其他15家在330千伏海炳线106#-107#段近1000余棵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杨树进行了砍伐。同年10月,公司和省检修公司针对村民张某某以“高价要钱”为目多次在该线路107#塔引流下方反复种树的蓄意行为,一纸诉状将张某某告至红古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排除妨害,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法院判决兰州供电公司胜诉,并要求张某某对非法种植的树木进行砍伐或移除。张某某及其家人依然态度蛮横,多次以自杀威胁等方式恶意阻拦,致使该案件一度无法落实执行和依法排除妨害。
鉴于张某某及其家人的无理要求和取闹,针对日益长高的杨树对330千伏海炳线安全运行的威胁。今年5月19日,红古区人民法院以“因被执行人张某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其妻在执行过程当中以暴力阻扰,并以自杀相威胁等行为干扰法院执行工作,其行为涉嫌构成妨碍公务罪”为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相关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法(2014)第26号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将该案有关材料移送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要求分局依法查处。
5月27日,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根据相关《立案决定书》,对张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7月15日,公司和省检修公司通过当地工信局、公安等部门的全力配合和协助,依法对该段线路通道内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最后60棵树木进行了砍伐,彻底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确保了330千伏海炳线和西北电网的安全运行。(李小强 马海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