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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法系统发布40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6月23日上午,河南省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在河南人民会堂举行。

河南省政法系统发布40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河南省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现场。

河南省政法系统发布40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河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承先主持新闻发布会。

新华网郑州6月23日电(郭东亮)6月23日上午,河南省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在河南人民会堂举行,河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承先主持新闻发布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立文,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贺恒扬,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法正,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弋振立,分别发布河南省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司法行政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河南省政法系统发布40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立文发布河南省法院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12项

一、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省新建诉讼服务大厅38个,改造诉讼服务大厅27个,强化诉前调解、诉调对接,为群众到法院诉讼提供便利。

二、启动“互联网+司法便民”行动计划,拓展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实现网上立案、网上递交案件诉讼材料和网上查询案件节点信息,让群众诉讼更便捷。

三、全面推行小额诉讼制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升民事案件办理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继续推行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简化案件办理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使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高效。

五、深化农民工讨薪维权及“三留守”人员维权等系列活动,推动专项维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协调相关部门形成维权合力。

六、加大对妇女、老人、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设立家事审判庭、合议庭,妥善化解家事纠纷,推行家暴禁止令,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七、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推动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巡回审判庭,果断使用环保禁止令,依法动用刑罚,严厉惩处乱排乱放、乱垦乱伐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群众享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八、全面推广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健全司法拥军服务网络,将维权服务对象延伸至军人的岳父母、兄弟姐妹和复转军人、烈士后代,继续开展“送法进军营”和联络帮扶活动,切实履行“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为军人守护亲人”的庄重承诺。

九、健全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配套工作机制,大力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及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切实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

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将网络查控财产范围扩大到土地、房产、车辆等,在全省范围推行执行案件异地管辖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用二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十一、拓展司法公开渠道,在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基础上,实现手机短信自动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和执行节点信息,使诉讼群众及时了解从案件受理到执行每一个环节的进展情况。

十二、整肃法院队伍,深入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严肃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拖”等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严惩拉掮受贿、以案谋私、枉法裁判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司法廉洁。

河南省政法系统发布40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贺恒扬发布河南省检察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10项

一、依法保障和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重要地位,认真抓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坚持平等保护,公平公正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标准,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规范司法行为,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发布涉企案件新闻信息,防止因司法办案不当影响企业生产发展。

二、强化法律监督,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坚持以恶意侵权、反复侵权、多次侵权、严重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为重点,加大司法办案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化对行政机关不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严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背后的职务犯罪;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挥审判监督作用,着力保障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创新收益;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人才库。

三、继续开展送法“五进”活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自觉将普法活动作为司法办案的自然延伸和有机组成部分;坚持往年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五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组织巡回宣讲、个案说法、警示教育等活动,丰富送法内容,增强送法效果;开展常态化的法制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促进广大国家工作人员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廉政勤政。

四、妥善办理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与注重挽回损失相结合,既依法打击犯罪,又最大限度地追赃挽损、防范风险;坚持宽严相济,准确划分责任,办准办好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五、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制定、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找准履行检察职能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确保扶贫项目落地;注重精准预防,在相关国家机关和农村广泛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活动,深化预防效果。

六、加强环保、食品安全领域法律监督。认真抓好省检察院与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关于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挂牌督办疑难复杂案件,增强打击威慑;继续在全省开展查办环保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严肃查处环保领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

七、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信息化建设,开发社区矫正检察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录入社区矫正信息,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管理;依法查处社区矫正执行人员职务犯罪,督促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巡视检察,加强对社区矫正机构履职情况监督,严密防范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

八、全面稳步推开律师代理申诉试点工作。认真抓好省检察院《关于律师参与涉检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探索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积极开展律师代理申诉试点工作;加强调研,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律师代理申诉工作。

九、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建设和应用,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大力加强检察机关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检务公开网络;组织“讲检察故事、展文明形象”集中采访等宣传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认识和了解;加强案件信息公开,为群众查询信息、参与诉讼、维护权益、加强监督等提供便利。

十、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抓好省检察院制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项规定》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条意见》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打击校园暴力”专项活动,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与公安、审判、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度,提升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挽救水平;建立多部门合作及司法借助社会力量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司法保护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河南省政法系统发布40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法正发布河南省公安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河南省公安厅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10项

在去年出台河南公安改革十项惠民举措的基础上,今年河南省公安厅继续加大改革惠民力度,研究出台第二批共计10项改革惠民举措,具体如下:

一、29项户籍业务实行网上办理。7月1日起,依托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利民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出生登记(持省内新版出生证)、购房入户、工作调动入户、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务工人员入户、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入、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弃婴入户、收养入户、回国(入境)恢复户口、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入户、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设立单位集体户口、分户立户、死亡登记、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入伍注销户口、迁往市(县)外(有准迁证)、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出、变更民族成分、变更姓名、变更性别、变更户主或户主关系、变更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户口簿遗失补发、迁移证补发、准迁证补发等29项户政业务申请。

二、依法办理无户口人员户籍登记。根据国家户口登记政策和相关法律,依法依规解决因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等造成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为合符相关规定的人员办理落户手续,切实维护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

三、推行户籍办理延时预约服务。7月1日起,在全省公安机关户籍室推行延时和预约办理户籍业务,工作日实行延时服务,直到为最后一名群众办完户籍业务;夜间和节假日实行预约服务,为急需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特事特办。

四、实行网上缴纳交通违法罚款。7月1日起,全省范围实现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为注册用户提供网上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服务。

五、推行驾驶人考试自主预约。7月1日起,汽车类驾驶人申请驾照考试不再通过驾校申报,考生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电话、窗口等多种形式自行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六、实施交通事故快处快赔。7月1日起,在焦作、安阳全市试行快处快赔机制;10月底前在全省实行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

七、允许省内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公民持身份证在全省任一出入境窗口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部分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部分签注。

八、方便来豫外国专家及亲属办理长期居留、签证证件。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及其家属,可根据外国专家证签发的期限,为其签发5年内长期居留证件;如不需长期在豫工作或居留,但需多次临时入境的,可为其签发5年内多次出入境有效、停留不超过180天的访问(F)、人才(R)签证;外籍人才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申请与外籍人才所持签证同等期限的签证证件。

九、网上办理消防业务。6月1日起,在省公安消防总队官网首页开设“消防办事大厅”栏目,实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网上受理,办事结果网上公开、在线咨询及网上投诉举报。

十、实行大型工程分期审核、验收。对规模大、周期长的大型工程项目,在整体方案设计通过消防核准后,除单体建筑工程外,可以根据项目进度,分期审核、分期验收,分期出具审核、验收意见书。

河南省政法系统发布40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弋振立发布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河南省司法厅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8项

一、升级改造“12348”法律援助专线,全部由社会律师值守,为社会各界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全年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50万人次以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万件。

二、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对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凡被告人不认罪、认罪后翻供、申诉而没有聘请律师的,除本人明确拒绝外,一律指派律师免费提供辩护。

三、组织全省律师事务所开展“促进家庭和谐、提升社会文明”公益法律服务周活动,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等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案件减收费用30%。

四、建立公证办证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对办理同一公证事项的群体当事人实行定点定期服务。

五、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六、在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试点建设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七、在全省街道、社区建立600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及时发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八、推进狱所务公开,完善监狱长、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咨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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