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检察官修丽丽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
女检察官修丽丽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
2016-07-11 13:50:54
正义网乌鲁木齐4月9日电(记者 杨英华)近日,兵团第十师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修丽丽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授予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据悉,修丽丽同志从事检察工作16年来,立足工作实际,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确保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快速有效维护,她开辟了“绿色通道”,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门办案组,打造“专业起诉”,并推行简单、特殊案件快速审查,普通案件提速审查,打造维权“高速通道”。办案中突出“三个注重”,让犯罪的儿童重塑自我净化灵魂。一是注重帮教,增强工作的预防性。二是注重挽救,增强工作的实效性。三是注重对嫌疑人孩子保护,温暖其幼小心灵。案外她构建了妇女儿童维权 “三个预防网络”。一是构筑检察机关内部维权网络。二是构筑司法维权网络。会同公安、司法、法院机关齐抓共管,联合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司法网络,形成预防教育合力。三是构筑社会维权网络。以妇联、工会、学校为龙头,利用工会、妇联、学校举办的妇女培训班、“三八”妇女维权周及妇联在各团场设立的“妇女维权工作站”,学校举办的“五五普法”为平台,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将普通宣传与特色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近年来,她审查的案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维权案件件件有着落,打击保护率为100%,平均办理期限为7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原标题:女检察官修丽丽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