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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社区治理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始终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方面毫不松懈精准施策疫情防控,一方面千方百计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疫情防控期间的营商环境表现如何?有哪些新期待?社会治理存在哪些不足?应如何改进?针对这些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敏。

疫情是对社会经济、营商环境的一次大考

中国经济时报: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营商环境建设备受关注。您认为疫情防控期间的营商环境表现如何?

胡敏:应该看到,疫情发生以来,各地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在加强疫情防控基础上,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在营商环境上下更大功夫,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增强投资者经营发展的信心就是保持经济社会发展尽快回到正常轨道的重要举措。

今年1月1日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两部法律法规的正式实施,已经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虽然受疫情影响,经济运行受到了严重冲击,但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努力并没有放松,不少地方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畅通市场循环、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等来增强长期投资者经营信心。

疫情是对社会经济的大考,对各地优化营商环境也是一次大考。没有市场主体的经营稳定、没有投资者长期投资信心,经济就不能有效循环,疫情过后也不能更快得到恢复。尽管疫情暂时使得生产经营、贸易流通出现了暂时停摆,但能够主动化危为机、变被动为主动,更深刻地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就反而能把握工作主动权,所以当下各地要借大力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业之际,对市场主体特别是广大中小微企业做好政务服务,通过构筑更加便利化市场环境,纾解人流、物流、资金流等各类堵点,将中央各类政策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尽快稳定市场主体预期。

中国经济时报:您对营商环境优化的新期待有哪些?

胡敏:从更长远恢复和发展经济角度,要切实建立起所有经济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体制机制,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政府必须加快职能转变,从干预经济主体活动专项高效率的政务服务,借助疫情时期火爆起来的在线办公、在线政务服务的历史契机,大力推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坚持行政服务的联动相应和协作机制,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构筑起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新型关系,这方面很值得期待。

加快社区治理建设刻不容缓

中国经济时报:此次疫情,我国表现可圈可点,但这次疫情防控也反映出我们的社会治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在您看来,具体存在哪些不足?应如何改进?

胡敏:这次疫情虽属于未知病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强劲外部冲击,但客观地看,也充分暴露出我国在应对突发公共危机事件上的不少欠缺和短板。2003年非典疫情冲击已经揭示了我国在快速发展进程中“经济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症结,将近20年了,虽然在社会治理和社会公共品建设上,这么多年我们的确有不少进步,但根本问题还没有得到切实解决,整个社会应对突发危机事件体系、物资储备体系、公共卫生体系等“大”而不“强”、“虚”而不“实”、“有”而不“细”的问题十分明显,在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社区治理领域的建设赶不上经济规模越来越大、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社会要素流动越来越密的发展现实,尤其是特大城市建设和社区管理还没有提高到应有的关注高度。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考察调研,明确提出城市的“全周期管理”理念,就十分重要。此次疫情过后,应当将社区治理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纳入“十四五”规划的主要战略任务,如今中国社会这样一个大系统运作是由无数个人口密集度非常高的社区运行系统集体完成的,但在这方面理念强调得多,具体的法制保证和务实的体系建构存在不少差距,许多街道社区的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其背后的社会治理体系基本不能发挥有效作用。这次疫情提出了这个凝重的考题,需要有顶层设计、需要有完备的运营体系和法律法规,其实,整个国家安全体系就建立在这无数个社区安防体系之上。

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这次疫情防控积累的宝贵经验,加快城镇社区治理建设,完善包括公共卫生防护在内的一揽子社区建设规划,安居乐业本身就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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