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群众是“上帝” 强化公仆地位观
【摘 要】为了切实增强公务员的公仆意识,必须坚持“群众是上帝”信念,强化“公仆地位观”。要视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强化诚心听取群众意见意识;要视群众创造为第一智慧,强化虚心向群众学习意识;要视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强化尽心为群众服务意识。
公务员怎样才能当好人民公仆,真正视群众为“上帝”,这是一个必须破解的现实难题。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大力彰显我党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路线的时代魅力,不断探索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
一、要视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 强化诚心听取群众意见意识
听取群众呼声、弄清群众愿望,是公务员当好人民公仆的首要条件。“旧政府权力的合理职能应该从妄图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那里夺取过来,交给社会的负责的公仆”。[ ]群众是公务员的衣食父母,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群众是主人,党和政府及其全体工作人员的宗旨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建党之初,我们就已经知道,我们党是人民群众的党,只有紧密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听取群众的意见,多为群众办实事,我们党才能够永驻活力,完成历史交给我们的使命,完成各项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回顾中国共产党90年风雨路程时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公务员如果不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就不可能知道群众需要什么服务,不可能知道群众对自己的服务是否满意,不可能知道如何才能把服务群众的工作做得更好。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公务员都能自觉听取群众的利益诉求,有的甚至认为群众的呼声不值一听,上级的指示才是一言九鼎;交通工具发达了,有的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却远了;通信工具先进了,有的干部与群众的沟通却难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呈现出区域不平衡、行业不平衡,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群众的诉求既有共同之处,又有特殊之处。广大公务员要真正做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随着人民群众的创业发展能力、政治参与能力的不断提高,民主意识、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客观要求广大公务员在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职责中,“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 [ ]
听取群众呼声,要端正态度,做到真正诚心听。心诚则灵,心诚则深。只有诚心诚意地倾听群众意见,群众才能畅所欲言地发表意见。公务员听取群众呼声如果不诚心,就听不到真话,察不到实情。“上山下水问渔樵,要知民情听民谣”。广大公务员要“接收”好“第一信号”,就必须有诚恳的态度,坦诚的胸襟,诚实的精神;要不嫌麻烦,常到田间地头、街头巷尾走一走,常与工人农民、士兵学生聊一聊,了解他们的所需、所盼、所愿,用心体会“第一信号”中透出的深层次信息。
听取群众呼声,要创新方法,确保听到群众的真实意见。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保证群众话有处说、苦有处诉。在创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制度地同时,还要不断提高党委领导及政府官员对待重要群众来访来信的亲和力。此外,为党委主要领导设立专门的热线电话,对落实人民的各项权益来说必不可少。为了更好地使决策充分反映民意,增强决策的民主性,使党委和政府能足够了解到群众的需求,设置社情民意反馈的网络邮箱和建立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刻不容缓,通过这些渠道可以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方位、多渠道了解群众的困难。不仅如此,公务员还要善于整理民意,处置好来自群众的“第一信号”。当今社会资讯发达,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各种信息、观念、思潮纷至沓来,“第一信号”很多很杂,广大公务员要及时进行甄别,及时进行整理,在众多的呼声中梳理出真正的群众呼声。
诚心重视群众的“第一信号”,还要做到及时负责地回应群众的呼声。只有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认真采纳并负责地回应群众的呼声,才能赢得群众信任。重视群众呼声,不能只挂在嘴边,而是要体现在具体的行动和措施上,也反映在具体的事件上。各级领导和部门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就要将群众的呼声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努力使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总的来看,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问需于民,深得老百姓的认同和赞赏;但也不可忽视对群众的诉求回应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的现象。当前,各级公务员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高度重视有关群众住房难、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等切身利益的呼声和建议,对收集到的群众诉求、意见和建议,在第一时间予以回复,能解决的就应及时解决,多做实事好事,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让群众受益,使群众满意。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让人民群众心中有数。
二、要视群众创造为第一智慧 强化虚心向群众学习意识
坚持群众创造为第一智慧,首先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强化拜人民为师意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构成社会的最重要成分,是生产力提升的最重要助力,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最重要力量,没有人民群众就不可能有华夏灿烂的历史。无数事实告诉我们,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它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一条宝贵经验。早在1927年初毛泽东同志发表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就旗帜鲜明地提出了相信和依靠群众、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思想,指出“只有做群众的学生才能做群众的先生”。没有群众的创造与实践,就不会有改革开放以来的一次次创举,就不会有改革开放以来的举世变化,就不会有这些伟大的成就。小岗村带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动了农村改革的序幕,这就是群众首创精神的最好体现。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站在全新的角度诠释了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终于把中国的共产主义事业拉出了泥沼,推向了正确的道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在后续领导人的掌舵下,继续更好地向前发展着。他指出:“改革是大家的主意,人民的要求”。[ ]他特别强调,在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个农民的发明,农民的创造。农村改革还有社会改革中的好多有用东西,都是来源于基层的,都是基层的想法,我们要学会吸取,把它拿来加工提高,将它作为全社会的指导。[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当前,我国正处改革攻坚期、矛盾多发期,各类矛盾异常复杂,不同群体利益调整异常繁重,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继续保持谦虚的心态、保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和拜群众为师的心态,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戴,党的事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坚持群众创造为第一智慧,重要的是创造条件,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我们党所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是人民群众参加的、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事业,只有继续密切地联系群众,信任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他们敢想敢干,我们的共产主义事业才能取得突破,取得成功。”[ ]广大公务员要倡导“先干不评论、先试不议论、时间作结论”的创新理念,只要法律政策没有明令禁止的,就要鼓励群众大胆去干去闯去试,积极营造敢闯敢试、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追求卓越的宽松环境。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要在一定范围内允许有不同的声音,要坚持博采众长,对一些在短时期内还看不准的东西,不要急着批评,不要急着给定论,要敢于打破常规,获取新的思想,吸取西方有用的经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要鼓励突破,鼓励创新,同时也要保护创新,让人们乐于创新,勇于创新。要努力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创造宽容轻松的舆论氛围,要让人民群众敢于说话,乐于发表意见。要吸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让人们群众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权利,保障他们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只有人民群众敢想敢干了,他们所蕴含的巨大能量才能真正释放出来,社会主义事业才能越走越好。
坚持群众创造为第一智慧,就必须强化集中群众智慧意识,善于总结人民群众的独特想法,精明创造。要坚定不移地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要努力维护群众的创造,但不意味着作为人民公仆的公务员就可以无所作为,就可以睡大觉了。恰恰相反,作为人民的儿子,人民的公仆,公务员更要积极参与到人民群众的创造中去,参与到人民群众的活动中去,去保护人民群众的创造,吸取其中的精华,及时总结、发现其中的有用之处,让群众的有用创造真正能迅速得到推广,为社会主义事业发挥更大的光和热。群众的发明创造。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并不意味作为治国理政的公务员无所作为,相反,公务员的任务在于支持群众的创造,参与到群众实践活动中,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及时发现、总结、概括人民群众创造出来的新鲜经验,使之上升为理论和政策,同时来宣传、动员、指导人民群众从事新的实践,从而推动历史向前发展。“只有认真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吸取群众的经验,集中群众的智慧,才能指出正确的方向,领导群众前进。”[ ]任何单个的领导者,无论学识多么渊博,经历多么丰富,单凭一个人的能力是难以应付瞬息万变的环境与困难的,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必须依靠群众的智慧。“我们党正是一切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集中群众智慧,把群众的力量组织起来,才战胜种种困难,创造出种种奇迹。”[ ]现在有些公务员,从家门到校门再到机关门,读百卷书却没有行万里路,缺少基层的锻炼,没有实践的磨炼,不能正确认识群众的巨大作用,群众观点淡薄,不能站在群众的角度上考虑问题,对群众的意见视而不见,甚至打压群众的不同意见,不仅没能带头依靠群众,反而站在了群众的对立面,对社会主义事业产生了不好的影响。广大公务员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应该更加自觉坚持群众路线,集中好群众智慧,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各级公务员要自觉克服官僚主义、衙门做派,深入到群众中去,通过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全面了解社情民意,积极汲取群众智慧。只有这样,各项决策和工作才能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三、力行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 强化尽心为群众服务意识
力行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关键是要坚持群众路线。我们党在半个多世纪前就已经高度概括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大公务员要力行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始终把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让群众满意作为所有工作的归宿,所有政策的制定都应以它为标准,如果不以群众满意作为判断工作好坏的准则,“就有被群众抛弃的危险”。[ ]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要时刻关注群众的衣、食、住、行,时刻关心群众的冷暖、疾苦和安危。
力行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就必须厉行各项工作请群众评议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公务员的工作做得好不好,群众最知道。“我们想事情,做工作,想得对不对,做得好不好,要有一个根本的衡量尺度,这就是群众高兴不高兴,群众拥护不拥护,群众答应不答应,群众赞成不赞成。”[ ]只有群众,才最有资格评价广大公务员,才能正确地评价广大公务员。近年来,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加强了评议监督,有些地方还探索由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和公务员打分的形式,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特别是直接负责民生改善职能部门的评议,过去那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有了很大改进,机关作风和服务意识有了明显的改观,群众对窗口服务单位、执法部门的满意率在逐步提高。广大公务员必须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接受群众评议,作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要敞开心扉听民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坚持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积极提升服务水平。力行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要形成人民群众对公仆的监督机制。真正有效地防止公务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关键在于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防止主仆关系错位甚至颠倒。建立健全完善的权力授予和罢免机制,从制度上保障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公务员必须以群众满意与否为其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进一步强化各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公仆地位观,有效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防止“公仆”变为“私仆”。
力行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当前尤需提高公务员服务群众的本领。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队伍里边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攻坚、体制转换、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广大公务员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本领,提高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提高破解难题的能力,善于不善于,能不能够完成历史交给我们的使命,在有效时间内及时破解难题是考验公务员能力的重要指标。在面临困难局面、敏感问题、突发状况之时,能不能保持冷静,意志坚定,能不能有效找到问题的突破口,抓住问题的本质,看到问题的关键,并且能够妥善、有效、圆满地解决它,是能不能当好一个公务员,做好人民公仆的重要标准。作为公务员,不仅要在小问题上为人民排忧解难,在面临大问题时,更要紧紧围绕关键问题、深层问题,深入调研,用心、用情、用劲啃下“硬骨头”,使各项工作有创新、有突破。
中南大学教授 刘新庚 博士研究生 何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