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推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24日讯(记者 李春雨)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三五”期间四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做出安排部署,根据《规划》,四川将进一步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制度,重点保障特定人群和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
四川将进一步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制度
按照《规划》,四川将进一步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制度,拓展、深化和提升基本社会服务对基本民生、基本权益的保障功能,为城乡居民提供相应的物质 帮助和福利服务等兜底帮助,重点保障特定人群和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
“十三五”期间,四川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信息核对机制。强化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合理确定救助供养标准,适度提高救助供养水平。推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合理界定医疗救助对象,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健全灾害救助制度,提升灾后生活救助水平。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四川要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积极推进“百县千村”基层儿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统筹推进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精神障碍患者福利服务体系,加强贫困和重度精神疾病患者收养和治疗服务,力争实现市级民政精神卫生福 利机构全覆盖,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四川将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加大养老服务和养老设施建设投入,重点提高供养型、护理型、临终关怀型等养老机构床位总量,发展面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多样化养老服务。完善政府供养制度,对老年特困人员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倡导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到2020年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30%以上。
继续强化防灾减灾救灾服务。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建立省级综合防灾减灾数据库。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评估调查、信息发布制度, 完善减灾备灾、应急救灾、灾后生活救助和恢复重建、社会应急动员等工作体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应急避难场所、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综合减灾救灾与风险管理评估信息平台等设施建设。
改善优抚安置服务,全面贯彻落实优待安置各项制度政策, 完善优抚政策和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调整机制。将优抚安置对 象优先纳入社区、养老、医疗卫生服务等体系,探索建立优抚安置对象社会化服务平台。健全孤老优抚对象和重残退役军人集中供养制度和优抚对象轮养制度。
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完善殡葬惠民政策,积极推动节地生态安葬,进一步扩大惠民殡葬覆盖面,有条件地方可覆盖所辖居民, 逐步建立生态安葬奖补鼓励机制,加快建立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城乡基本殡葬公共服务政策体系。
四川将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
按照《规划》,四川将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强化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社会救助经办平台,健全县(市、区)、 镇(街)、村(居)、小组及网格员五级网络管理体系。 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逐步将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及其他社会救助管理系统进行整合、集成。
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援助综合服务平台和便民窗口、法律服务中心(站、工作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强化基层普法阵地、人民调解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完善服务条件,健全服务网络。
加快社会福利设施和机构建设,继续实施县级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蓝天计划二期项目,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县级儿童福利院,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建设“社区儿童之家”。 新建、改扩建、迁建一批精神病福利机构,逐步实现每个市(州)拥有1 所为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养护服务的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含复员退役军人精神医 院)。 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建设,试点建设县级未成年人保护设施。
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 活动中心(站)等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医养结合设施 和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老年养护院建设,支持荣誉军人休养院、光荣院、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继续推进边远和贫困地区农村敬老院建设,增加护理型、养护型、临终关怀型床位和设施设备。推进无障碍通道、老年人专用服务设施、旧楼加建电梯以及适老化路牌标示改造、适老化照明改造。加快居家 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 络建设,发展智慧养老社区。
强化综合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完善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统筹建设乡村级救灾物资储备点,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协调联动救 灾物资信息管理平台,提升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应急处置和救灾保障能力建设。强化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设一批一定规模的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新建、改(扩)建一批乡村应 急避难场所。加强社区减灾工作,建设国家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 社区”。 强化防灾减灾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推进防灾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