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
厦门经济特区建立以来,发生了令世人瞩目的历史性变化:从两岸对峙的海防前线变为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从偏居东南的海岛小城变为海峡西岸的中心城市,从落后匮乏的弹丸之地变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这一伟大成就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30年来,厦门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牢记邓小平同志“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的殷切期望,坚持先行先试、善破善立、又好又快,走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前沿。
2010年6月,国务院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区到全市,同意厦门发挥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包括服务业综合改革、服务外包、低碳城市、文化体制改革等创新试点在内,国家在厦门试点推行的改革多达十几项,改革的领域涉及行政、经济、文化、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岛内外一体化发展打破了传统的城乡发展“二元”结构,国企重组诞生了14家实力强大的企业集团,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了17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户籍、公交、医药卫生等事关民生的社会改革稳步推进。
体制机制创新为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体制保障和内生动力。林杰透露,5年来,全市国有资产总额从2005年的1204亿元增加到去年3710亿元;利润总额从32亿元增加到106亿元,年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了118%。而在境内外上市的17家企业,新增融资额超过了前15年总和。
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是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厦门较早开始在实践中探索又好又快、以人为本的发展道路,初步形成了生产稳健发展、生活富裕安康、生态优美宜人的科学发展模式。
大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战略课题。对于自然景观秀丽、资源禀赋不足的厦门来说,尤其需要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