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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州区公安分局治安部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甘肃长安网

本网讯(通讯员 王冬梅)近期,酒泉市肃州区公安分局南苑派出所、新城派出所、总寨派出所、清水派出所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安全防范等基础工作,深入辖区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南苑派出所按照肃州区公安分局党委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周密部署,迅速行动,以打击两抢、盗窃、诈骗等各类侵财性犯罪为重点,深入社区、人员密集场所、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采取张贴散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传统方式以及在微信、电视台、网络媒体发布民警温馨提示等预警,向群众宣传防范“盗抢骗”的知识,发动群众共同参与打击“盗抢骗”违法犯罪活动,极大的提高了群众的防抢防盗防诈骗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打击“盗抢骗”犯罪工作氛围和宣传舆论氛围。

新城派出所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学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促使遵纪守法习惯养成,切实预防消防安全隐患的发生,积极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进校园活动。民警深入辖区幼儿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现场演练、知识讲座等形式,认真讲解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让幼儿园的师生们接受到了系统的消防安全教育,包括消防器材的安全使用,受到了幼儿园师生的一致好评,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总寨派出所为有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根据《酒泉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16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联合总寨镇食品药品管理所、总寨镇司法所利用总寨集市在总寨镇开展了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活动,同时,对个人信息安全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宣传活动中,派出所民警利用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向受教群众耐心讲解,同时对来往群众宣传普及了食品安全常识和识假辨假的一些方法。通过对来往群众耐心讲解、散发宣传单和张贴《通知》的方式,深入辖区各村、组开展个人信息安全防范宣传工作,同时对受教群众也提出了发现违法嫌疑人员要及时报知公安部门处理的殷切要求。此次宣传活动,共制作宣传横幅2副,张贴《通知》30余张,发放各类宣传手册50余本,散发宣传资料100余份,各类彩页1000余份,在辖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清水派出所利用清水镇集市之际,联合清水司法所、清水交警中队、清水高铁北站派出所进行了一次全方位,多层面的法制宣传。为了使法制宣传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清水派出所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了不同内容的宣传,做到因地制宜、因人施教。采取现场答疑、发放宣传手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生涩难懂的法律知识变为通俗易懂的“家常话”。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增强了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养及自我保护防范能力,进一步消除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了辖区的治安稳定。

为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做好禁毒教育宣传工作,6月24日上午,西城关派出所所长为酒泉市康盛小学的孩子们上了一堂以“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讲座,将毒品的种类、危害与典型案例相结合,使同学们深刻了解到禁毒的重大意义以及毒品对国家社会和家庭带来的严重危害。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心里发育时期,好奇心重、辨别是非能力不强,抵制毒品侵袭的心理防线薄弱。因此,西城关派出所所长要求同学们增强毒品防范意识,抵制毒品诱惑,争做一名自爱、自律、自尊、自省的人,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本次法制教育课,进一步提高了同学们拒绝毒品的心里素质,培养学生识别毒品的能力,使师生们受益匪浅。

西峰派出所利用视频监控和信息比对分析查处2起殴打他人案件,抓获4名违法嫌疑人。

5月28日22时许,肃州区紫瑞苑5号楼居民常某酒后到天怡雅苑附近烟酒商店内购买商品,因销售价格与店主张某发生口角,常某将张某殴打致伤。

6月6日9时许,肃州区丽水茗都小区居民高某、吴某、李某因小区内电闸开合问题发生争执,相互之间引发撕扯,致高某受伤。

在西峰派出所民警对违法嫌疑人依法询问时,上述人员均对其违法行为拒不承认,民警通过调取现场视频监控,最终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违法行为人常某、吴某、高某、李某如实供述了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目前,以上违法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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