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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郸城县新城区书记杨平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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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郸城县新城区书记杨平贪污我村征地补偿款及附着物补偿款

 

 举报人:       

 

        张铁成,男,汉族,出生于1974年5月3日,住河南省郸城县城郊乡响盘庄行政村后大楼村001号,身份证号码:412726197405030470

 

        张建芳,男,汉族,出生于1973年10月26日,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412726197310260433

 

        王五营,男,汉族,出生于1967年10月5日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412726196710050457

 

        张小民,男,汉族,出生于1986年7月3日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412726198607030457

 

        张高峰。男,汉族,出生于1983年2月16 日,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412726198302160453

 

      我们都是世代靠种地为生的农民,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唯一生活保障,我们的土地都是应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可耕一级农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近几年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大,我们所在的城郊村庄逐渐被划入了新城区,世代耕种的基本农田在没有被告知、村民没有签字、不同意的情况下基本被强征完了,完全忽视我们广大村民的感受和存在,而征地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价格同别的村庄却有很大的差距,我们村被强征以来,涉及被征土地面积四百余亩,另外剩余大片荒地(坑,塘,路,小片荒)面积多达几十亩,甚至上百亩,从没有向群众公开,公示,至今下落不明,而补偿标准,同比别的村庄早征两年的胡庄18.1万/亩,我村4.6万/亩,征地价格相差几倍!

 

   作为中国共产党郸城县新城区党委的书记杨平应该知道,土地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没有土地,我们将任何生存,农民失地以后,生活如何保障?作为政府征用,为什么不发布征地的用途、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你征地之前为什么不按法律规定将规划向村民公示和书面告知,这些规划现在有吗?如果没有提前规划,又为何要强征农民的土地?同样是被征用土地,而早两年胡庄被征的土地每亩18.1万元,而我村后被征为何只有4.6万元。补偿款是以什么标准形成的?这里面究竟有何猫腻和见不得光的东西?国家反复强调,坚守耕地底线,保护基本农田,可是还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韪大肆征用可耕地,可耕地以外的剩余近百亩荒地补偿款却始终没有公示,被强征以来,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从不向群众公开,公示,无视群众的感受,数以千万元计的征地补偿款和附着物补偿款不知去向。做为基层政府——以当地百姓父母官的新城区党委书记杨平为首的新城区干部,不执政为民,而是助纣为虐和开发商一块坑害百姓,把村民的切身利益置于脑后,是失职还是渎职,这其中存在有多少贪污腐败和违背党性原则的违法违纪行为?为此举报人自2014年初以来多次到该区纪委,县纪委,市纪委,省纪委等单位反映,要求公开查处,至今未果。为何会出现官官相护、无人受理民告官的举报的现象?是否和某些地方领导有利益上的交集?谁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百姓的权力和利益如何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我们愿为自己所反映的情况负责,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并提供相关证据。望有关部门和领导早日帮助我们这些无依无靠、无权无势的百姓,尽快还我们一个公道。

 

举报人:

 

               张小民,张铁成,张建芳,王五营,张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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