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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罂粟违法 禹州公安两天查处两起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韩争强 

见习记者 张红 通讯员 张汇涛 孙露露/文图

4月10日16时许,禹州市公安局苌庄派出所民警李明带领辅警蒋小兵、李进凯进行社区走访时,发现该村村民杨某(男,81岁,苌庄镇杨疙瘩村)在家中菜地种植有罂粟。随后民警立即通知该村村干部赶往现场,对杨某种植的13株罂粟进行铲除。

当民警询问杨某为啥在自己家菜地种植罂粟,杨某称因听言偏方“大烟壳”泡水喝能治疗肚子疼,便在家中菜地种植了13株罂粟原植物,不料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民警询问杨某是否知道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杨某羞愧地低下头,并称以后坚决不再种植罂粟了。

面对围观村民,民警在现场进行了禁毒宣传教育: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罂粟触犯国家法律,对于非法种植500株以下罂粟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会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的力度,今年3月份以来,苌庄派出所在各辖区开展罂粟铲种情况排查工作。各辖区民辅警通过入户走访宣传,公共场所张贴“宣传页、村喇叭”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让辖区村民参与禁毒,更加深刻地认识和理解毒品的危害性,自觉远离和抵制毒品。

无独有偶,4月9日上午9时许,褚河派出所副所长高军涛带领民警丁伟星、牛万岭及社区辅警对辖区侯窑村的小赵庄自然村进行不漏户走访,宣传禁种大烟(罂粟)和防诈骗技巧。在走访的过程中发现,路边的一块菜地里有两株罂粟。

经仔细询问,民警找到了种植者,一名70多岁的老太太。面对民警,老太太还是抱着传统的思想,以为罂粟可以治疗拉肚子,才种了两株。

民警看到这种情况,就与老太太拉起家常,疏导思想意识,科学引导,使老太太终于认识到了这种落后思想的危害性,并向民警保证以后绝不再种植,同时对民警的人性化执法表示感谢。

民警的工作得到了在场群众的赞赏。大家都表示,以后不但自己坚决不种,而且发现他人种植一定坚决制止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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