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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砖埠镇村民实名举报村支书

近日,本报新闻中心收到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砖埠镇苏家庄子村村民苏庆东的来信。反映该村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苏彦明滥用职权,贪污涉黑,村民多次举报未果的情况。接到举报后,本报遂派记者前去调查采访。

村民苏庆东提供的材料显示,村书记(兼村主任)苏彦明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2002年,该村搞自来水安装工程,全村每户集资100元,住公路两边的村民每户集资150元,剩余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和村集体承担。据村委知情人士透露,仅靠村民集资和政府补贴就基本够工程费用了,村集体资金动用的很少,可村支书苏彦明却在村财务报帐近12万元,从中涉嫌贪污至少5万元以上。

二、2003年,村里搞“村村通”硬化路工程。该村硬化路段有两处:(1)村北至村南公路,全长930米,宽均4.9米,折合4557平方米。(2)砖埠镇西至卫生院东至公交停车点如意超市,全长560米,宽6米,折合3360平方米。两处共计7917平方米,每平方米44.7元,当时承包价共计353900元,苏彦明在村财务下帐是483826.5元,外加群众捐资5万元,政府补贴7万元。仅此一项苏彦明就贪污工程款约249900元。

三、2005年至2009年期间,苏彦明先后三次拍卖宅基地107处,加上拍卖河涯上和村委大院内的成材树木,收入共计现金300多万元,大部分都被他贪占挥霍,上交村委财务寥寥无几。

四、2009年,临沂市政府修筑滨河大道(沂河培堤工程),途径该村村东,涉及村集体资产自来水工程、电灌站、水渠、大井、老副业组等的赔偿,上级给予补偿款297500元,村财务入帐只出现了47500元,剩余款项不知去向。同时还拆迁了105户村民,新建的宅基地又被苏彦明每户收取了3000到5000元押金,至今未退。

五,身为党员干部,带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苏彦明现在所居住的10间瓦房,占用的是该村的口粮田,违反《土地管理法》禁止占用耕地建房、挖沙、取土的规定。苏彦明不仅自己违法建房,还为其关系不错的村民违规建房大开绿灯,市政府在修滨河大道期间,占用该村村东靠河堤的部分土地,并且已经给了相关土地补偿,将土地收回。镇政府相关领导也明确表态,不允许任何人在靠近河堤已经收回的土地上建房,但是苏彦明置政府规定于不顾,公然允许村民苏立善在河堤边已经收回的土地上建起了楼房,虽然有村民多次打12345市长热线举报,最终均不了了之。

六、雇佣黑社会,打压对其不满村民。2005年10月,村民苏彦新因为对苏彦明的贪污行为不满,要求公布村集体的财务帐目。他的要求激怒了苏彦明,苏彦明便授意他人雇佣临沂市区黑社会团伙,动用铲车强行推倒苏彦新的养鸡棚和四间瓦房,房内的家具等物品尽埋瓦砾之中,苏彦明还将将推倒的养鸡棚占为已有,未向村集体交一分钱,就私自建起了18间平房(带后院)出租出售。苏彦明为了让村民不敢举报其贪腐行为,采取杀一儆百的方式,将苏彦新夫妇暴打一顿后,赶出该村。因为害怕再次被打,苏彦新夫妇被迫在外打工,至今不敢回家。

七、该村村民只要有求于苏彦明,尤其涉及计划生育和土地使用方面,他不仅要烟要酒,还打着请有关领导吃饭喝酒的旗号,明着要钱,数目从数百元到几千元不等。

村民苏庆东告诉记者:“在苏彦明任职的10多年里,我村仅公路两边的商品房、村里的新建宅基地和机动地这三项的承包费,每年就收取大约在15万元左右,这十几年了,至少也得有200多万元,这还不包括其他项目收入,可是村财务账上却显示还欠银行贷款。苏彦明从来也不让村委公开财务账目,村集体的收入到哪里去了,村民需要一个明白账。”

记者在村内调查期间,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记者,聚赌、聚酒、聚嫖是苏彦明的生活三部曲。2007年秋天,苏彦明在本镇孙家黄疃一村民家中聚众赌博,被沂南县公安局现场抓获,查获赌资13余万元,每人罚款300元,并拘留了7天。从2008年开始,就有村民写信举报村支书的贪腐行为,但是最终都无果而终。究其原因是,村支书把贪腐来的钱一部分用来供其挥霍,一部分用来打点上级领导,为其继续贪腐充当保护伞。

村官是百姓头顶的第一层天,在百姓的眼里,村官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政府,村官清则政府清,村官廉则政府廉。村官若涉嫌贪腐,最终影响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动摇的是社会的根基。“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说的就是反腐斗争查办案件的力度在逐级递减。特别是在乡镇这一级,农村的腐败问题不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苍蝇”没人管,甚至满天飞,打多少“老虎”,人民群众也不会满意。

事态的发展,本报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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